圖片來源:華視新聞YouTube
網路脫口秀節目「博恩夜夜秀」日前被傳出,於2020總統大選期間曾向國內兩大政黨的總統候選人收取費用,引發外界爭議。而面對諸多質疑,該節目主持人曾博恩也在17日上傳影片親自回應,並對其未能在節目中主動揭露收費一事,向觀眾致歉。
無論如何,對於該節目願意坦然面對、並公開與觀眾討論的態度,吾人均應給予高度肯定!而也正因為當事人有此理性溝通的意願,作為閱聽大眾,更應把握此契機,對其回應(辯解)的內容(例如,該節目向來賓收費的正當性?「差別費率」的合理性?)再作省思與討論。
首先,針對有些來賓聲稱「上節目沒付錢」(例如,前立委黃國昌11日在臉書表示,自己曾2次受邀上節目,製作單位從未提過錢的事,他也從未付錢。),博恩在該影片中轉述製作人說法:「我認為今天夜夜秀沒有拿任何國家的分配或是補助款,就是一個單純的民間生意,當老闆當然有請客的權力…」,對於上述說法,筆者認為該製作人可能搞錯了重點?甚或是有意模糊焦點?
媒體有沒有誠實對觀眾揭露業配,和該節目有沒有拿國家補助款何干?如果每一個不受政府補助的節目,都可以恣意妄為,罔顧市場公平機制與傳播倫理,那我們還需要NCC嗎?這種根據不同政黨、政治人物收取不同費用的「收費模式」,如果不公開透明,則形同一種「暗盤交易」,對任何一位消費者(政黨或政治人物)顯然有失公平!而將其輕描淡寫地比喻成請客吃飯,則顯見當事人尚未察覺此問題的嚴重性,已然侵蝕到該節目的重要價值,即「公信力」。
監督政治人物是媒體的天職,許多人也相信,脫口秀的政治嘲諷,也是監督的一種形式。在該影片中,博恩曾說自己對該節目有兩個堅持:其一,不管政治人物的意願如何,他會堅持向受訪者提問他們平常不想談的問題(例如,問蔡總統黨內初選的風波)。其二,該節目的「欸!」單元絕不接受業配。從主持人上述說法看來,顯然他也認為,政治嘲諷自有其「文法」(他強調,來賓付費買的是「上台機會」,而非「上台內容」),而節目接受業配自有其不能跨越的「紅線」——似乎並未完全放棄政治嘲諷作為監督政治的社會責任?但這又與該公司在第一時間所作的宣告「博恩夜夜秀是娛樂節目,只是題材比較政治」大異其趣?
其實台灣的民主政治發展至今,「政媒兩棲」為何受人詬病?原因之一,就在於某些媒體人把閱聽者的關注或信任,偷偷轉換成自己的資本,再包裝成一種商品,然後拿到(政治)巿場上來兜售。簡言之,集眾人之力所形塑的公信力被政媒兩棲者「盜賣」了!而且,即便觀眾同意、也被明白告知,該節目向政治人物收取費用,以換取上節目的機會。試問該節目有無對付費進場的觀眾、在網路上為其創造點擊率的網友等,提出任何「分潤機制」?因為即便是「罐頭笑聲」也有其成本?更何況付費上節目的政治人物,圖的不就是觀眾所創造的笑聲與討論的聲量?他們才是構成該節目價值的主因之一啊!
或許有人會以這些媒體人本身並不從政,來為「政媒兩棲」提出辯駁;但別忘了,該節目的製作人才用「老闆有權請客」來解釋為何某些來賓「上節目沒付錢」?如果這是「差別費率」的邏輯,請容我們再追問:為什麼老闆要請客?客人需要回請嗎(有無對價關係)?為什麼老闆請A,不請B?跟來賓的政黨傾向有關嗎?對「氣味相投」的政治人物特別優待,而對其他人則按牌價收費,除了標示該節目的「品味」外,這算不算是一種「黨同伐異」?從政與否有時並非政媒兩棲的必要條件,媒體人對政黨的「實質影響力」才是。
無論是政論節目或娛樂節目,只要是公然做起「差別費率」的政治業配,就是一種政媒兩棲。許多人可能會去關心哪個政黨付了多少錢?但其實,那些「不用付錢」的政治人物,才更需要被監督——因為他們正和媒體人偷偷分食著廣大閱聽群眾所創造的「公信力」。
作者為自由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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