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區判──品味判斷的社會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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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記

對「純粹」批判的「庸俗」批評

也許讀者會問:為何在討論品味和藝術的文本裡,從來沒有向哲學或文學的美學傳統請益。無疑的,讀者很快就會了解這是一故意拒斥。

毋庸置疑地,「高級」美學,不論是專注於主流作品的實作狀況或是意圖為它解釋或為它塑形的書寫表達,都會在根本上建立出對抗任何可能在這種研究調查所獲得的變異──亦即品味的不可割分,一種最「純粹」及最「淨化」,也是最壯美和最升華的品味,以及一種最「不純」及最「粗魯」,也是最尋常和最原始品味之間的結合。這也恰恰相對的意味著此一研究首先要懂得透過故意的遺忘,放棄任何對文化太過有教養的論述。藉此,不只放棄展示被認可符號所獲得的好處(單就遺漏所造成的代價就可想而知),同時也要放棄文學樂趣這種最深刻的利益,即普魯斯特在提及他為了讀書享受的遊戲觀點付出多少代價:「我曾經在此想要以我最珍貴的美學印象,來抵抗智識的真誠,直到將它推到最後也最殘酷的邊界」(這無法再掩飾「遊戲觀點」的樂趣可代表文學樂趣一種最「純粹」和最精緻的形式,雖然難免有些不愉快)。

若必須准許被壓抑的回歸,那麼就要生產一種品味的真理,來對抗透過強大的壓抑力量建立起來的整個主流美學。這不僅只是讓獲得的真理接受終極的考驗而已(這一點也不是和競爭理論的對峙),同時也尤其要避免,透過普遍的分裂效應,使得直接對抗不會發生,以至於在兩個小心翼翼分開的思想與論述世界裡讓兩種論述得以和平共處。

對「膚淺」的噁心憎恨

「純粹」品味與美學使理論得以在拒斥「不純」的品味和美感經驗(aisthesis)裡找到源頭。即將感覺的愉悅(plaisir)減化為感官的愉悅的一種簡單和原始的形式時,就像康德將它稱之為「口、舌、咽喉之味覺」。放縱於立即的快感享受,從另一個等級來看就會顯得缺乏遠見了。雖然冒著可能看似迎合「膚淺效應」的風險,這個被「純粹品味」污名化的標籤,吾人可證明所有美學的語言都局限在對膚淺的最根本的拒斥裡,這裡指的是在布爾喬亞倫理和美學賦予這個字的任何意義。而「純粹的品味」,在本質上就是一種純然的否定,其指導原則就是對所有膚淺的東西感到噁心。人們常發自肺腑的厭惡(它「讓人不舒服」,「讓人想吐」),例如說到某種音樂或風格效果時,但有時也會指一個女人或某些道德。在單純意義下拒斥所有膚淺的東西沒有深度以及「便宜」。這易懂易解讀,也不需要在文化上「付出代價」,便很自然而然地在倫理和美學意義下拒斥所有膚淺的東西,所有給人太立即得到愉悅的東西,而將它們貶抑為「孩子氣」、「原始」(對反於主流藝術的延遲回味的享樂)。因此有人會說「膚淺效果」用來描述,例如某些新聞風格高雅到有點刺眼,或所謂「輕佻」音樂(這個字的意含大致可對換成「膚淺」),有點太過堅持或吊胃口的魅力。或某些古典音樂的演奏方式,類似揭露「粗俗的聳動」或「大拜拜式的東方主義」的批評,就像某個將史特勞斯的《莎樂美》(Salomé)中的七紗舞貶斥為「夜總會的歌舞秀」。就像為了揭露它是一部「粗俗」的作品而使用的字眼:「膚淺」、「輕佻」,當然還有「輕浮」、「無聊」、「刺眼」、「表面」、「俗氣」(高尚地是從英文華麗而庸俗〔meretricous〕翻譯過來),或者逞口舌之快的,說是「蜜糖般」、「肉麻」、「矯揉造作」、「令人噁心」,這些都只不過是一種高雅人士的精緻辱罵而己;一種對「要求太多」(difficile)觀眾的攻擊,只是不想給他們看那麼「膚淺」的東西(我們很想要跟藝術家說,尤其是跟樂團的團長說,請他們自重,也把觀眾當做一回事)。為了吸引人而造成令人不舒服和噁心的作品一般而言會被指責為「低俗」,「可恥」或「卑鄙」。這給觀眾的感覺是把他們當做第一次來看戲,用最劣質的魅力來吸引觀眾,邀請他們退化到最原始也最基本形式的愉悅,其實是孩童對甜蜜和含糖飲料口味的被動愉悅(這也就會何用「蜜糖般」〔sirupeux〕這個形容詞)或接近動物的性欲滿足。我們也可援引堅持不懈不斷確認的柏拉圖式偏見,偏好那些「高貴的」感官:視覺和聽覺,或康德給予最「純粹」的形式優先的特權,卻貶抑顏色或幾近肉感的誘惑。但我們將僅限於討論一篇非常典範式的文本,和康德在《判斷力批判》區分「愉悅」和「快感享受」、「美」和「快適」、「令人喜歡」和「使人快樂的東西」時完全一致。叔本華在這篇討論「美」(beau)和「漂亮」(joli)的對立關係時,將「漂亮」定義為一種「直接刺激意志,投其所好的東西」,或是一種會「削弱鑑賞者的純粹直覺狀態,後者是美的直覺不可或缺的」,因為「透過視覺以立即可討好意志的東西,它會肯定會迷惑意志」。更明顯地,它會結合兩種同樣必需受到譴責的滿足形式:口欲和性欲,就是為了對抗上述的情況建立起被認定為純粹美學的滿足。「漂亮的低級形式」,他說,「可在荷蘭室內繪畫裡見到,那呈現食物的誇張方式,以假逼真,只不過為了刺激食欲而己,於是意志因此受到刺激,對物件的美學沉思也是。若只是畫水果,還可忍受,因為水果在這裡看起來像花的延續,像大自然的產物,美是因為其顏色、形狀,不必然要被迫聯想到其食物特性;但很不幸的,我們常常會會將這種相似與幻覺的追求推究到呈現出煮好上桌的菜餚,像生蠔、鯡魚、龍蝦、抹奶油麵包、啤酒、葡萄酒……等以此類推,這絕對無法接受。在繪畫和雕刻的歷史上,漂亮這一詞則是指裸體呈現,不論是姿態或裸露,都以整體的方式為它們想要再現的東西做出貢獻,也都在挑動觀眾的感官刺激。結果美學的沉思立即停止,這反而與作者工作的藝術目的背道而馳」。

就如同叔本華論述的,非常接近於康德所言說,也是所有美學論述以各種理性的形式表達支配階級的被支配派系的生活氣質,認為漂亮會將「從其主觀性和其不純欲望中解脫的」,從「認識的純粹主體」減化成「願意屈服於任何需求,屈服於任何奴役的主體」,因此對觀眾行使真正的暴力,引導並強迫其接受下流、暴露的東西,以節奏牽著身體走,以逼真的手法陳鋪情節、懸疑與驚奇以抓住精神注意力,以強逼接受一種完全與純粹品味要求的「拉開距離」與「無私」背道而馳的真正參與」。

沒有什麼比大眾看的表演(從諷刺布偶劇到足球賽,還有自由式摔跤或馬戲團,或甚至以前在街上放映的電影)與布爾喬亞觀賞的表演之間的對立關係更激進,因為觀眾參與形式的差別,前者頑強堅毅、明顯(尖叫、吹口哨),有時候很直接(進入球場或表演台);後者則是不連續的,有距離感,高度儀式化,有時拍手,甚至也會義務性地發出叫喊,有些到最後還會完全的沉默(例如在教堂表演的音樂會)。爵士樂只不過是表面上打破這種對立關係,因為它不過是模仿大眾戲劇的布爾喬亞戲劇而己,將大眾參與的符號(手指或用腳打節拍)減化成姿體動作的沉默引導(至少在自由爵士是如此)。

「反思的品味」與「感官的品味」

純粹品味所拒斥的,正是大眾觀眾默默接受的暴力(令人想起阿多諾對大眾音樂及其效應的描述)。它要求對那種可以保持距離的距離感的尊敬,所期待的是藝術作品除其目的本身以外別無它求的目的性。它也將觀眾視為應該屈從於康德式的強制原則,亦即藝術是目的,而不是手段。於是,純粹品味其實就只是一種拒斥而已,或更好的說法,噁心,對愉悅所強迫接受東西的噁心和厭惡,對粗糙和粗俗品味的厭惡,只會自我陶醉於被強制接受的愉悅。「只有一種醜,它以自然被表現出的樣子而摧毀一切審美的愉悅、從而摧毀其藝術美的:就是那些令人噁心的東西。因為在這種建立在純粹想像之上的特殊感覺中,對象彷彿被表現為強迫人們去品嚐它,而我們卻又強行努力抗拒著它,於是這對象的藝術表象與這對象本身的自然在我們的感覺中就不再有區別,如此,這個表象就不可能被認為是美的了。」(§48,頁171)噁心是一種弔詭經驗,被暴力榨取的愉悅,也是令人恐怖的快感享受。這種恐怖,對那些放縱於感官的人來說無法感受,它基本上是來自於刪除了距離感,這是自由表現之所在,介於表象再現和被再現物之間,總之,是一種疏離。一種在被「快適」奴化的暴力下,主體迷失在客體之中的疏離,也是馬上屈服於當下的疏離。因此,透過對立於這種被「快適」所引起的偏好,這是動物與人類共有,與美完全不同,專門去勾引「那些永遠只以享受為目的的人」(§3,頁42)「馬上可使感官愜意」,但是會「間接」讓理性「不喜歡」(§4,頁43)。「純粹的品味」、「反思的品味/鑑賞」(§8,頁50)與「感官的品味」對反,就像「刺激」與「形式」(§13,14,頁61-62)對反一樣,應該排除利害關係,也不應該「知道這件事的實存對我們或對任何人是否有什麼重要性」(§2,頁38)。

「強迫接受快感享受」的東西,不論是以形象或實體,有血有肉的,都會消解倫理的反抗以及美學的中立化,總之會摧毀再現拉開距離的力量,會將人類專屬的自由懸置起來,而立即固著於動物性的、感覺的,且拒絕屈服於粹純的情感和單純的美感(aesthesis)。這是兩重的挑釁,挑釁自由、挑釁人性,也挑釁文化,這就是一種反自然。噁心就是一種模稜兩可的經驗,介於噁心的東西和快感享受之間的恐怖誘感,會造成一種普世性的減化,減化到動物性、身體性,以及口欲和性欲,亦即最普通的東西,因此是最粗俗的,完全消弭了那些盡全力抗拒和放縱於愉悅,享受其快感的人之間的差異。「人們把普通的一詞(不僅僅在我們的語言中這個確實包含有雙關的含義,而且在許多別的語言中也是這樣)理解為粗俗的,人們到處碰到的,它絕對不是什麼功勞或優勢」(§40,頁147)。大自然在此被理解成一種公平的感覺能力,但卻是最低級的(這已經是海德格式令人痛恨的「層次」)。亞里斯多德教導不同的事物彼此分化,藉此得以類聚,亦即以一種共通特徵類聚:噁心在恐懼裡發覺了共通的動物性,藉著它也為了對抗它建立起了道德的區判。

「那些對自然美沒有任何情感(……),並在餐飲之間抱著單純感官感覺享受的人,我們就把他們的思想境界看作粗俗和鄙陋的」(§42,頁159),康德還在其他地方以直接了當的方式,指出「反思的品味」與「感官的品味」之間對立關係的社會基礎:「這種本能(這種為所有動物一體服從上帝之聲)必然單獨引導這個新手。這種本能允許他以某些東西作為食物,禁止他以其他東西作為食物。但是我們並沒有必要為此緣故而假定一種如今業已喪失的特殊本能;這可能只是嗅覺及其與味覺器官間的親近關係,後者與消化器官的親近性乃廣為人所知,以及彷彿是對於一道菜餚適於或不適於享用的預感能力(我們目前仍察覺到這類的能力)。我們甚至還可以假定:在第一對伴侶身上的這種感覺並不比在目前來得更強烈;因為在僅關心其感覺的人與同時也關心其思想,因而逃避其感受的人之間,在知覺技巧上在有怎樣的差別,這是夠明白的了」。我們在此辨識出某種意識形態的機制,來將吾人用以說明社會階級對立關係的詞彙,描繪成一個演化的不同階段(這裡是從自然到文化的進步)。

於是,儘管看似不斷地拒斥所有可能類似品味的經驗、心理,尤其是社會生成,但康德每次都會在社會關係的經驗世界裡,運用魔術般超驗與經驗的切分手法,為其品味理論奠定基礎。就像他以快適(「沒有文化教養的」),只不過是快感享受與文化之間的對立關係;或品味的入門初學與品味的博學多聞之間的對立關係為例說明。事實上,文化與身體感官(或你要的話,自然)之間的背律是根源於布爾喬亞與一般大眾之間的對反關係:前者具有文化教養,後者常是幻想未開化自然以及放縱於快感享受的野蠻之場所。「當這種品味鑑賞為了愉悅,而需要混有刺激和激動時,甚至將這作為自己讚賞的尺度時,它就永遠是野蠻的」(§13,頁81)。

若遵照《關於負數的論文的邏輯推論出來的一種美學的最後可能結果:就是應該以克服惡行的程度來度量美德,以否定衝動與超越粗俗的強度來測量純粹的品味。在教化過的野蠻、抑制的衝動、升華的粗俗,這類最高層次背律張力的作品裡可以辨識最完美的藝術。就像當今的馬勒(G. Mahler),比任何其他人都更懂得玩一種危險的遊戲,即非常流暢地將「大眾藝術」或甚至「陳腐的東西」回收成高級文化;或像昔日的貝多芬,他的偉大正是以其能否定暴力、誇張及過度的負向能量,而像聖徒傳之所以被崇拜。藝術的制欲,某種追悼的形式,想必也是克服。「純粹」愉悅經驗的條件,不就是要抑制太過直接的快感,使它變成愉悅本身的來源;精粹不就是錘鍊、文明化佛洛依德口中「初淺的快感」,總是推遲解除的張力,拉開不協調的協調與完全或一致的解決之間的距離,以便美學家以最「純粹」形式的愉悅,即最淨化、升華、否定的美感經驗,可以很弔詭地在制欲、修煉(askesis)之中,組成一種鍛練過和不斷維持的緊張關係,這剛好與原初和原始的美感經驗是背道而馳的。

制欲的愉悅,其實是一種徒然的愉悅,因為它本身內含了對快感的棄絕,淨化了快感的愉悅。於是,純粹的愉悅當然天生就注定要變成道德傑出的符號,而藝術作品就天生注定要成為倫理優越感的測試,一種毋需爭辯的提升尺度,以此定義真正人類的人──這種美學論述的遊戲,是強迫他人接受他想要落實的人性應有的定義,然而,歸根究柢只不過是在壟斷人性。此乃人類與非人類之間的差別,唯有藝術可以證明之:自由模仿大自然的創造物,即創造生產之自然(natura naturan),(而非被創造生產之自然〔natura naturata〕),藉此藝術(以及透過他的觀眾)相對於被創造的自然得以確認其超越性,生產「另一種自然」,屈從於造物者天才所建立的唯一法則。藝術經驗就是最接近天神本源直觀(intitus originarus)的經驗,造物者的認知得以自由地生成其自身的對象物,因為除了自己的法則外,都不認可任何其他的法則。藝術「創造」所生產的世界不只是「另一個自然」,而是一個「反自然」,以自然方式生產出來的世界但卻違反自然運作的法則,像跳舞時的重力法則、繪畫或雕塑裡欲望或愉悅的法則等等。透過一種藝術升華的作用,天生注定要滿足變成社會主流支配的功能:否定任何低下、粗糙、庸俗、唯利是圖的、利欲熏心、奴役的,總之,自然的快感享受即內含了肯定所有懂得滿足升華純化、精緻、高尚、利害無涉、不計利益、自由的愉悅之升華作用。自然的品味與自由的品味之間的對反關係會引出一種身體與靈魂之間的關係,介於那些自然生成的以及那些有能力支配其生物的本質,才能夠肯定其企圖支配社會常理的合法性。然後,我們比較能夠理解,就像巴赫汀(M. Bakhtine)在談到拉伯雷(F. Rabelais)時指出,大眾的想像力並無法推翻建立在社會所指定的美學為基礎的關係,即為反擊升華的立場,而採取減化(réduction)的立場,或你要的話,降級的立場,就像是俚語、滑稽模仿、詼諧文學或諷刺漫畫把屁股當頭用,將一切支配者認可並肯定為升華的「價值」翻轉過來,運用猥褻或淫穢文學,有系統地否認其間的差異,嘲弄人們的秀異。然後,像嘉年華會的玩樂一樣,將高尚的愉悅減化為口欲和性欲最共同的滿足。

作者為法國一代社會學大師,1930年生,後於巴黎大學文學院及高等師範學院受教,取得哲學教師資格。自1964年起先後任教於法國高等研究應用學院及高等社會科學院,1981年成為法蘭西公學社會學教授。長期主編《社會科學研究學報》(Actes de la recherche en sciences sociales),奠定其法國社會學研究主導地位。1996年自立門戶,開辦「以行動為由」出版社(Liber-Raison d’agir),專門出版社會科學宣傳小冊。終其一生,布赫迪厄不斷透過學術論辨及社會參與投身世界,著作俱稱經典,主要作品有《區判》、《學術人》、《國家貴族》、《繼承者》、《藝術的法則》、《社會學問題》、《世界的苦難》、《論電視》、《防火牆》、《實作理論綱要》、《所述之言》等。2002年辭世。


書名《區判──品味判斷的社會批判》
作者:皮耶‧布赫迪厄(Pierre Bourdieu)
出版社:麥田
出版時間: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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