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紅唇與黑齒:綜觀檳榔文化史》

三民書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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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結 語

從考古的人類遺骸(尤其是牙齒上的檳榔漬痕)來看,人類嚼食檳榔的歷史至少有五千年之久,遠長於信仰佛教的時間(二千六百年左右)。但是,「檳榔族」(吃檳榔的人)和佛教徒主要的居住區域又高度重疊(見圖4、圖5、圖6),因此,佛教在形成和發展過程中,其創教者和信仰者勢必曾經面臨要不要接受或如何接受既有的檳榔文化的問題。事實上,從本文的探討可以知道,僧人究竟可不可以嚼食檳榔,的確曾經引發過討論。雖然,因時代、地區、宗派的不同,佛教內部也有多元的聲音,但是,大致而言,印度、南亞、東南亞和中國南方佛教僧人的基本態度是視檳榔為「許食」之物,可是,如果不是為了健康(包括口腔衛生和防治疾病)或是宗教儀式(淨口)的緣故,則不宜「數食」,尤其不允許為了追求「逸樂」(如類似酒醉的感覺和男女情慾之思)而吃檳榔。而在真實的生活世界中,我們發現,不同時期、不同地區的僧人都有吃檳榔的記錄,其中還包括若干中國赫赫有名的「高僧」(如智者、玄奘、鑑真、惠洪),至少他們都曾經接受過信徒的檳榔供養。

圖4:世界檳榔文化流布圖
圖5:檳榔文化與佛教信仰圈重疊區域圖
圖6:檳榔文化與佛教交會地點圖

基本上,佛教認為檳榔是藥,適度的食用有益健康(如消除口臭、清除痰癊、幫助消化),有些僧人還會利用檳榔調製藥劑。同時,佛教也將檳榔當作祭品和禮物,鼓勵信眾用來「供養」(祭祀)佛、菩薩、眾神和亡魂,或是「供養」(施捨)僧人(及佛寺),因此,在許多佛寺中,都可見到信徒所貢獻的檳榔,有些佛寺甚至會自己栽植檳榔樹。而僧人在獲得檳榔之後,有時會用來款待賓客,作為交際應酬的「禮果」。

此外,檳榔及其周邊的物品(如檳榔盒)曾經被當作國與國之間的外交禮品,透過「朝貢」或「贈予」的方式,在南亞、東南亞和東亞(中國、韓國、日本、琉球)這些地區的「佛教國家」之間流傳。當然,有些時候,在「朝貢」與「贈予」的形式之下,其實所進行的是物與物的「交易」,禮品也就是商品。而浸潤在這種檳榔文化中的佛教僧人,對於檳榔也有所觀察、省思,並有所記錄或述說,留下了各種類型的檳榔文本,所涉及的主題至少包括:名物考證、醫藥、物產與禮俗、貿易往來和佛門生活。這些文本也成為我們了解人類檳榔文化的主要依據之一。

由此看來,在近代以前,佛教除了「禁戒」檳榔的逸樂性和情慾性使用,並要求一般人節制用量之外,可以說全盤接受了既有的檳榔文化,至少是「隨俗」。然而,從另一方面來看,佛教對於檳榔文化的傳播似乎也有所貢獻。以中國來說,檳榔算是外來物、舶來品,而檳榔文化在中國的傳布,幾乎和佛教入華同步發展。因此,我們可以合理的推測,僧人可能是中國檳榔文化的主要推手之一。

我們知道,從東漢到南北朝期間(大致是第一世紀到第六世紀),從海路到中國傳教的印度、東南亞僧人,一直絡繹不絕。到了隋唐時期(大致從第六世紀到第十世紀),除了「胡僧」仍持續不斷湧入中國之外,中國僧人或循陸路或循海路前往印度求法者,也不在少數。同時,韓國和日本的求法僧,以及中國至海外弘法的僧人,也經常穿梭於東亞、東南亞一帶。因此,在這千年左右的時間裡,各國佛教僧人往來流動所引發的文化傳播可說極其明顯,佛法的傳播當然最為耀眼,不過,伴隨著佛教進入中國(並擴及東亞)的各種物質文化(如念珠、椅子、糖)也不可忽視,檳榔應該也是其中的一項。無論是來華傳教的外國僧人,還是到印度求法的中國僧人,都有可能將檳榔、檳榔知識,以及吃檳榔的方法、習慣和禮俗帶到中國本土,並透過宗教儀軌、講經說法、詩文筆記,以及僧俗之間的交際應酬,將檳榔文化推向佛門之外的中國社會。

當然,佛教與檳榔文化之間的相互涵融,在宋元明清時期(大致從第十世紀到十九世紀末)的中國社會仍持續進行,而且,也和當時日益興盛的跨國「香藥」(香料)文化與貿易活動緊密交織。這樣的情勢,一直到所謂的「科學的」、「現代的」西方文明浪潮大力衝擊東方世界之後,才產生劇烈的改變。尤其是檳榔,到了二十一世紀,在被世界衛生組織轄下的國際癌症研究總署列為「第一類致癌物」之後,其命運究竟會如何,已不難猜測。至少,目前臺灣的佛教已經和此物斷絕了往來。這應該是檳榔與佛教關係的「古今之變」!

附論:檳榔、貢品與商品

檳榔及其周邊物品,除了作為人與人之間相互贈送的禮物之外,也曾經是國與國之間的外交禮品。例如,扶南國因常被林邑國「侵擊」,其國王闍那跋摩於是在齊武帝永明二年,派遣使者天竺道人(僧人)釋那迦仙到中國獻禮並求援,在進貢的禮物之中,有「瑇瑁檳榔柈一枚」,而該國「多檳榔」。其次,「在南海洲上」有干陁利國,「俗與林邑、扶南略同」,且「檳榔特精好,為諸國之極」,其國王也曾在宋孝武帝孝建二年、梁武帝天監元年、天監十七年、陳文帝天嘉四年,派遣使者到中國進貢,其地應該是在印尼蘇門答臘的巨港或馬來半島的吉打。史書雖未明言這兩國的貢品中有檳榔,但是,王僧孺有〈謝賜于陀利所獻檳榔啟〉一文,顯然南朝的皇室曾收到干陀利國的檳榔貢品,才能分賜給大臣。

六朝之後,東南亞國家向中國進貢檳榔或檳榔盤的例子相當多,以下僅舉較具代表性的幾則事例以做說明。

以五代、兩宋時期來說,占城(即林邑國;占婆國)曾「遣使入貢」,送給南唐李煌諸多「土產」,其中有「檳榔五十斤」,李煌投降之後,在北宋太祖乾德四年將該批「禮物」呈獻給宋廷。其後,在太宗淳化三年(992 AD)十二月,占城又派遣使者入貢,其中有「檳榔十三斤」。大約是同一時間,闍婆國也遣使來貢,雖未送檳榔,卻有「玳瑁檳榔盤二面」。到了真宗大中祥符八年(1015 AD),闍婆國又貢檳榔等物,真宗天禧二年(1018 AD)再貢「檳榔千五百斤」及其他香藥。

明清時期,安南(越南)國王陳煒在明太祖洪武二十五年(1392 AD)五月,派遣使臣來貢檳榔等物。暹羅(泰國)國王在清乾隆元年(1736 AD)十二月,遣使入貢,又令人「駕船來粵探貢,并帶有檳榔蘇木等項、壓艙貨物」。越南國王在嘉慶八年(1803 AD),「納款入貢」,貢品有檳榔等十四種,而清廷則規定「越南國應進年例貢物」「檳榔九十斤」等, 並賜越南國王阮福映「螺鈿漆檳榔盆二」等物。其後,清廷又於道光元年(1821 AD),賜越南國王「文竹檳榔盒二」、陪臣「文竹檳榔盒一」等物。光緒三年(1877 AD),清廷再賜越南國王「文竹檳榔盤二」、陪臣「文竹檳榔盒一」等物。

除了檳榔盆、檳榔盒這一類的周邊物品之外,中國其實也會贈予鄰國檳榔。例如,北宋神宗元豐二年(1079 AD),高麗王王徽病「風痺」,神宗於是派遣王舜封帶領翰林醫官邢慥、邵化及秦玠等人前往診治。據韓方史料記載,當時宋朝除了遣醫之外,其實還「賜藥一百品」,其中有「廣州檳榔」。這件事還有一段插曲涉及佛教。據說,當年王舜封出使高麗時,行船到昌國縣(今浙江省舟山市)梅岑山(又稱梅嶺山,即今所稱的普陀山)附近,巨龜浮現海面,風浪大作,船不能行,後因「觀音示現」,才「龜沒浪靜」,船隻也穩定下來。回國後,王舜封申奏朝廷,因而得旨在此山建造寶陀寺。

然而,韓國的檳榔主要並不是來自中國的賞賜,而是來自貿易,例如,李朝(1392-1910 AD)燕山君二年(1495-1506 AD在位)曾下「御書」於承政院,要求貿易各種遠方的外國物品,其中有沙糖、檳榔、龍眼、荔枝等物。高宗時期(1864-1907 AD)的《六典條例》則有一份「內醫院燕貿藥材」清單,亦即朝鮮半島本身不出產或量少,必須向中國交易的「唐藥材」,其中便有檳榔。韓國檳榔的另外一個來源是日本。例如,根據《朝鮮王朝實錄》的記載,世宗在位期間(1418-1450 AD在位),日本各地的藩主曾多次向朝鮮「貢獻」各種「土宜」或珍貴的物品,以換取布匹或圖籍、佛經,其中八次的貢品中都有檳榔。其後,成宗五年(1474 AD),日本京城管領源義勝為答謝高麗賜給《大藏經》,派人「獻土宜」,其中也有「檳榔子二十斤」。成宗十四年(1483 AD),日本對馬島主向高麗請求以胡椒、丹木、丁香及檳榔換取「銅錢一萬緡」,此舉曾引起韓國朝臣的議論,他們很清楚,日本進獻的其實都是「南蠻」的產物。就在同一年,琉球國王派人來聘,並送「方物」,其中有「檳榔子百斤」(另外有:香五十斤、胡椒五百斤、桂心千斤、鬱金香五十斤、肉豆蔻百斤),希望高麗能給予「毘盧法寶一藏」(《毘盧藏》)及其他資助琉球創建毘盧寶殿的物資。

至於日本的檳榔,在中古時期(九到十六世紀),有一部分應該是來自與中國貿易所得的「唐物」,但也有一部分應該是從東南亞各國進口,而且數量相當驚人。以十七世紀的記錄來看,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de Oost­Indische Compagnie)在1634年5月,其暹羅的商務員為了運銷日本,特別準備了各種當地的貨物,其中有「檳榔子一萬一千斤」,1634年11月,該公司的商船替商人從暹羅載運諸多貨品銷往日本,其中也有檳榔子一萬斤。後來,荷蘭人在十八世紀甚至引植檳榔樹到日本,但因氣候的關係,數量及檳榔子的產量恐怕極為有限。當然,基於地緣及傳統的關係,日本在江戶時期(1603-1867)仍有從中國進口檳榔的記錄。

總之,上述這些國家,包括東南亞各國、中國、韓國、日本、琉球等,基本上都是佛教流傳所及的國家,而檳榔曾經是他們之間交流、往來之時的重要禮物。

作者出生於臺灣雲林。國立臺灣大學歷史學士、碩士,普林斯頓大學(Princeton University)博士。曾任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特聘研究員,中央研究院數位文化中心召集人。學術研究領域為宗教史、醫療史、文化史、數位人文學。著有《小歷史――歷史的邊陲》、《疾病終結者――中國早期的道教醫學》、《孤魂與鬼雄的世界――北臺灣的厲鬼信仰》、《紅色印象》、《漢代的巫者》與《巫者的世界》等。


書名《紅唇與黑齒:綜觀檳榔文化史》
作者:林富士(1960─2021)
出版社:三民
出版時間: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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