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的18歲公民權修憲複決,最終以574萬同意,未達961萬通過門檻,最終以失敗收場,甚至超乎預期有高達501萬人投下反對票,可以說是重創爭取青年公民權的倡議行動。根據《台灣智庫》近期公布的青年政策問卷,反對票主要集中在40至69歲的中年族群,顯示出似乎部分年齡層的人對於青年參政表達強烈的反感。
話說回來,究竟什麼是青年政策?按照參照憲法本文基本國策章,原則性的宣示了國防、外交、國民經濟、社會安全及教育文化等政策的基本內涵,而在增修條文中,更進一步提及性別及族群政策的方針,但隻字未提青年政策在我國憲政體制中的定位。
「青年政策」的兩個面向
本文認為「青年政策」其實有兩個不同的面向,首先是與青年切身相關的議題,例如高等教育、青年就業及居住正義,這部分散落在其他政策領域的射程範圍中;另外則是本文所欲討論的「青年公共參與」,即以青年的視角關心公共事務,用更創新的思考方式去參與政策制定。
關於青年公共參與,本文先從組織面談起,伴隨2010年中央政府組織再造,原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部分業務與經濟部及勞動部整併,並在教育部增設「青年發展署」,主導青年政策業務,青年署下設「公共參與組」,分設有社會參與科、政策參與科及志工參與科三個單位,負責組織法所賦予的「青年社會參與、志工參與之規劃、執行及督導」業務,比起過去青輔會時期著重在青年創業、就業及海外留學生聯繫工作,確實在青年公共參與這塊有十足的進展。
而隨著青年署的成立、三一八運動及反課綱運動的醞釀,各級政府及機關開始籌設青年事務主管單位,以及由青年組成的「青年諮詢委員會」。2015年9月台北市政府組成「青年事務委員會」,2016年3月,桃園市政府成立「青年諮詢委員會」,並進一步於同年4月成立一級機關「青年事務局」。行政院於2016年11月亦表示「為強化青年公共參與及溝通機制,提供青年於政府政策形成中之參與管道」,成立青年諮詢委員會,目前設有青年代表25人,佔全體委員人數83%。
政府及學校常以輔導之名行干涉青年之實
本文當然不能保證上述這些機關的建立,就能立刻讓年輕人參與到政策規劃及決策當中,政府及學校到現在仍然常以「輔導」之名行「干預」之實,忽視青年學子的自主性及能動性,這種對年輕人的不信任,不僅普遍存在於公民社會中,也體現在以青年為主的校園中。根據本文作者參與大專校院學生自治的經驗,學生代表往往淪為校方強勢表決下的犧牲品,遑論所有活動的舉辦要透過學校課外活動輔導單位的審核,而以各種形式及藉口攔阻學生舉辦與公共參與有關的活動,也是屢見不鮮。
本文初步肯定各級政府建設青年諮詢機構的政策方向,但不能僅僅淪為表面工夫,只有在每屆徵選青年諮詢委員時才大張旗鼓的宣傳,應該要充分發揮青年的未來性、前瞻性及進步性,全面地讓青年代表進入到政府的決策體系中。青年諮詢委員在會議上所提供的意見,不能每次都如同在立法院備詢時回答「我們會帶回部裡研議」這麼簡單,必須建立各級政府及機關面對青年諮詢委員提案時的正式回應機制,並且思考如何深化青年諮詢委員實際參與政策決定的空間。
伴隨著本文作者自身年齡的增長,越能夠體會「學生只是學校的過客」這句話,青年當然也是一個會隨著時間改變的身分,我們始終會成為當初我們所討厭的大人。但我相信透過強化青年參政,加深跨世代之間在公共事務的接觸,勢必可以打破社會大眾對年輕族群的不信任。
政府在研擬如何處理青年議題時,除了思考如何在教育及就業等政策上保障青年,如何讓年輕朋友在作為青年的時候,就可以在公共事務上貢獻所長,提供具有革新力量的觀點,落實世代正義及傳承,或許才是我們目前在處理青年政策上的當務之急吧!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碩士班學生、台灣青年法律人協會副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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