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王的崛起──成霸之路

廖郁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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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人都知道傅總召從過去選舉時就無所不在,小從公車票卡、農民曆、地方報、白米包或金紙上、大至看板、公車廣告,全都有他的身影,據說就連先前花蓮震災,凡有捐款的人都會收到花費人民公帑近一千三百萬元的感恩大禮包,內有感謝卡以及光碟,善用資源行銷自己。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從傅氏王朝的九五至尊大樓說起,光是地方家族佔地面積達兩千四百四十一坪的豪宅,其門口鋪的黑白石材鋪面,皆是號稱千年不壞的黑白石材,而負責這棟豪宅的營建廠商,幾乎能包辦花蓮縣政府的所有重大工程,由此案例可以知道讓工程成為最有利標,也是收買人心的好辦法。除了豪宅本身,旁邊緊鄰的兩筆面積達一千四平方公尺的農地也沒有農用,鋪設瀝青作為停車場,換作是一般人大概被罰到腳軟,花蓮王可謂當之無愧。

傅總召號令下,藍營的「花東三套組」齊出

不僅如此,花蓮、台東地區為台灣自然資源與景觀的淨土,因地形限制及豐富的斷層帶來的風險而難以發展交通。近日以國民黨立院總召提出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聲稱欲改善東部發展。但事實是,這份草案的內容不僅可能違反行政、立法權的獨立運行,甚至與現實脫節,提出花東地區的交通草案,不難想像是受其在花蓮多年政治生涯及家族勢力影響,而《花東快條例》在未完成評估的狀況直接立法「明訂預算上限為兩千五百億」、「時限十年」、甚至寫下以「特別預算」辦理,此種有違憲風險的條件。

該條例利用立法權來限制行政經費,加上路線跨越原住民部落、地質脆弱地段等需多方考量的區域,整體計劃如考慮行政流程及各種因素,不知何年何月才可落實,就算真正通過,如內容違憲,花東快正式實行將遙遙無期。中國黨立院總召傅崐萁,聯合立院正副院長韓國瑜、江啟臣,提出的《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與《國道6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打破過去兩任立院院長任內均維持議事中立「不提案」的原則,最令人憂心的地方是,韓、江、傅這幾個地方派系頭頭,竟想從立法權來綁架行政權,恣意決定國家重大建設,傅崐萁在地方深根多年,對於人心的操控更是信手捻來。

國民黨花蓮黨部選前不斷抹黑蕭美琴

約三個月前,國民黨花蓮黨部於總統大選前夕散布文宣,指蕭美琴「封殺」花東快,國民黨花蓮黨部內部充滿傅家人手是眾所皆知,回顧以往傅在選戰塑造鮮明的個人形象,此種利用話題的操作已是行之有年,重要的是有用。近期國民黨立委的草案力推修改《預算法》中的特別預算部分,更有版本要求行政院編列特別預算時需要立法院同意,換句話說,立法院不只干預行政,國民黨身為國會第一大黨,人數即使不過半,但加上泛藍陣營可以自己提出預算後同意。

另一版本更是奇幻,建議直接刪除特別預算中為了重大政事存在的條件,等同於減少特別預算能使用的範圍,特別條例要使用特別預算,卻限制自己可以利用的範圍,數條規定與說明換湯不換藥,只更改項目名稱或範圍。而《花東快條例》除要求編列特別預算,藉草案原文可以得知這個挪用特別預算的建設能藉舉債和出售政府持有企業股份來進行,藍營雖然都對民進黨使用特別預算充滿批評,但在實際提出的草案中卻是拿石頭互砸對方的腳。

這套針對交通的「花東三套組」都使用特別預算及基金,試圖逾越現行體制的財政系統以及技術性的評估。國民黨的總召讓全黨團的方向提出一系列有利自身選區的各項法案,將「花蓮王」的稱號發揮的淋漓盡致。不只是在執行部分保守估計總預算就輕鬆破兆,加上限期十年的限制,中央政府在短時間內需負擔大量支出。

回顧傅崐萁擔任花蓮行政首長時期,對公共建設和補助毫不吝嗇,大手筆建設花蓮六期重劃區,其中的東大門夜市熱鬧非凡,更串起阿美族部落舉辦聯合豐年祭。看似繁華熱鬧的花蓮「觀光立縣」,背後支撐的是在二零零九年傅崐萁上任後不斷賣出的縣府地產,共計金額超過十億。

從「蘇花改」到「花東三套組」,傅崐萁不改其玩法

對照現今提出的法案,從金源到法源的脈絡得心應手,加上在花蓮的強大勢力,不得不聯想其中的個人因素,其從政初期,便打著「蘇花改」的名號擊中花蓮鄉親對東部交通長久以來的困擾,利用快速、有效的實際利益獲得名聲。過去嘗到甜頭後,成為藍營立院龍頭便如火如荼提出多項與東台灣交通相關法案,《花東快條例》外,接續提出了《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提案人皆傅崐萁,在台灣地方派系的運作上前所未有。

花蓮經四月三日大地震後,過去傅總召時任縣長時運用賑災善款的事蹟也被提起。當時花蓮縣政府開立震災專戶共募得二十億,其中八億用於補助石材、觀光業者,甚至引發捐款人不滿要求退款。為什麼是石材和觀光業呢?兩千零五年傅崐萁參選縣長,政治獻金的總額約為四百萬,當時統計來自這兩大家業者就佔了接近半數,捐了百分之四十七、約一百九十八萬。延續到二零零九年,他第二次縣長選舉,接近半數的捐款來自石材、觀光業,坐上縣長後募得的資金又用於同樣對象,也難怪大眾會懷疑補助款的善意。

不只如此,在此之後花蓮縣政府更開「感恩餐會」,大開宴席三百桌,為了感謝震災英雄在其中的付出,該餐會花費約一百萬元,卻被爆以當時募得善款支付,並啟用縣府的第二預備金,甚至驚動監察院進行調查。更有趣的是,整個調查過程中所有餐與者「全數」都「不知道、不清楚」是誰通知此決策,甚至行政文書中完全無法查出是誰負責。

除此之外,縣府另有計畫「地震專輯採購」、「0206震災紀實影片及光碟壓製」,這兩項計畫被查出動用花蓮環保局及衛生局的預算被監察院提出糾正。再看看現在《花東快條例》內文:「不受預算法第六十二條及第六十三條規定之限制。」這項說明提到的這兩條法規,一則是限制各部門的經費不能互相流通,另一條則是說明在各科的預算費用不足時,可從別部門餘額調用的額度。對照當時環保局及衛生局的預算不當流用再到《花東快條例》,「特殊例外」的項目,和當年被糾正的情節是不是有幾分相似呢?

驚世夫妻聯手稱霸花蓮

稱霸花蓮的這對琴瑟和鳴佳偶,現一任中央立院黨團總召、一任花蓮地方大家長,幾乎所有政策都「複製貼上」。兩人不僅在過去各種活動中出雙入對,安內攘外的組合互補又適當。從爭取基礎建設的強硬形象嘗到甜頭後,承先啟後將經驗交給最佳拍檔,成為總召再帶領國民黨走上過去成功的經驗。但這樣帶有封建氣息的傳承,轉換到民主背景後總和民意有些「接觸不良」。

民國一零五年,現任花蓮縣長、同時也是傅崐萁妻子的徐榛蔚曾提出相似的草案,當時規劃預算為一千億,一個轉頭,一百一十三年就大增兩千五百億,臺灣通貨膨脹率依照去年標準計算,十年間平均也才約百分之零點九六,一百零五年至一百一十三年短短八年之間,究竟發生甚麼了呢?傅家夫妻爭取花東建設的情意,想必和增加一點五倍的經費般費心。

依《財政紀律法》,法案提出時造成大量政府支出時,必須直接的經費來源,而這三項條例任一件明顯更是如此。該提案雖寫出了「來源」,卻忽略該來源獲取的「方法」,要是就這樣貿然行動,恐怕成為「錢坑法案」。以往重大交通發展都是行政方提出,會經過商討後再提出預算,也不會用「個案」進行。

交通部從去年起就已開始進行花東快路線之可行性評估,預計今年八月就可完成,現國民黨在完成評估正式規劃前半路殺出《花東快條例》,直接限制條件,甚至經費來源不明確,各種跡象直接暴露該條例的倉卒與缺失。什麼原因讓國民黨不願等待政府已在進行的評估,硬要通過特別條例呢?

國會第一大黨領導者被「稱王」,提出草案不僅造福自家選區,中央預算也欲隨自家地盤流通,更何況中央過去投入的心力可能毀於一旦。地方勢力進入中央,演出鬧劇後再配合自家人「裡應外合」,臺灣目前青澀的民主要免於掌握再利用民心的封建家族,必定需要更多的堅持與關注,牽起被隱藏在「為民喉舌」背後的暗潮洶湧,拒絕被餵下甜蜜的毒藥。

作者為第十九屆雲林縣議員/地方政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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