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體.色情.性騷擾

葉綺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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唸小學時第一次接觸到裸女圖片是在父母的書架上與床底下(沒有網路的童年)。

書架上是畢卡索畫冊裡的亞維農少女,床底下是英文版花花公子與閣樓雜誌裡的金髮裸女。當時不曉得畢卡索筆下很多稜角的女體是巴賽隆納妓院裡的性工作者,也不太清楚手上的英文雜誌就是所謂的色情出版品,更別提藝術跟色情的差別。長大後唯一可以拿來說嘴的是:這個小孩認識的第一個英文字母是 P: Picasso, Playboy, Penthouse.

當時當然不認識也是P開頭的Pornography(色情)。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路透社

藝術視角的女體可用以分梳公私領域

「限制級:未滿十八歲之人不得閱聽」,是台灣《出版品及錄影節目帶分級辦法》中的條文之一,意即兒童不得接觸色情相關出版品。小時候還沒有這些保護兒童的法律條文,因此筆者就看著畫冊上、色情刊物上各種美麗的女體形象長大。成長過程中隱約得到的訊息是:女人的身體是可以這樣被看的。不穿衣服被看,穿了衣服也被看,不止被看,也是可以被追求,被接近的對象,所謂窈窕女體,君子好逑。

女體可以像藝術品一樣被欣賞讚美,且大多數人也都知道,在美術館欣賞藝術品是不能伸手去摸的。色情媒介上的女體儘管伸手也摸不到,但對部分異性戀男人而言卻是解決生理需求抒發慾望的管道之一。藝術中美色的欣賞讚嘆多半在公領域進行,色情賞析與抒發多數在私領域發生,藝術與色情、公與私的分界似乎很清楚。

然這種觀看女體的習慣,從藝術與色情延伸到現實生活中的女體時,公私似乎就比較難拿捏。雖然大多數男人都家教良好品行兼優,不管看的是陌生女人還是熟識女人,多數男人都知道欣賞身邊美色要發乎情、止乎禮,只是情與禮、色與戒之間的分寸掌握,對某些男士似乎有困難。為什麼?

可能因為現實生活中,有些女體的確是可以被觸摸的。

色情的英文原名Pornography就是可看可書寫

色情的英文字Pornography 是由兩個古希臘文組起來的:porno(性工作者)+ graphy(書寫記錄),意即色情的原始意義Pornography=對性工作者的描繪敘述。因火山爆發被淹埋的義大利龐貝古城廢墟中許多描繪性愛行為的色情壁畫遺跡,就是兩千年前羅馬帝國妓院牆上的室內裝潢。

性交易有很多種,台灣表面上是禁娼國家,但各種形式的性買賣實際上存在。很多男人對性交易嗤之以鼻不屑一顧,不願將女人當成可以購買租用的性商品。有些男人不這麼認為,對於付費購買性服務會願意參與,不管是在酒店付費使用陪酒小姐、帶出場交易、或從下榻旅店直接訂購性服務外送。

免錢的最貴已見諸這回# me too風波

台灣有句俗語:免錢的最貴,意思應該是,在特種行業場域外,如果還想用身邊的女體來實踐各種單向的、非兩廂情願的慾望與想像,後果可以不堪設想。

後果可以多麼不堪設想,看台灣這陣子野火燎原的 #MeToo就知道。絕大多數被控訴的男人(那些真的活該被爆料的),當初難道不曉得後果可以嚴重到身敗名裂嗎?

有沒有可能,這些登上 #MeToo黑名單的男人,從小到大已經習慣了女人用這種方式存在。習慣成自然後,看著情色或廣告中女人乳房的男人,有些難免會習慣性也盯著女同事的胸部看;摸酒店小姐大腿的那隻手,有時會習慣就近摸一下身邊的女同學;不想總是花錢購買性服務的男人,有時可能會希望身邊的女體可以免費用來滿足他的性慾高漲。

這種覺得女體可以如此任君使用的錯覺(a false sense of entitlement)不是一天兩天教得出來的。就算不看色情媒介,其他媒體甚至線上遊戲也不難找到可以隨意瀏覽的半裸女體,各種形容女體的慾望文字更是家常便飯:激凸、爆乳、渾圓、南半球。

所以是要把女人很清楚地分成兩種,讓部分男人有個行為守則嗎?一種是可以付費使用的情色商品,另一種是必須尊重保持距離的藝術作品?

等等,女人是人,為什麼要被當成性商品或藝術品分類看待?

或者,台灣的女權已經高漲到男人也可以被分類成性商品或藝術品?

提供性服務是勞力工作的一種,所謂有需求就有供給之簡單原則。女人也會花錢買性,李察吉爾年輕時演高級妓男的《美國舞男》(The American Gigolo)是四十多年前的電影,六十多歲的艾瑪湯普遜在2022年的《高潮速成班》(Good Luck to You, Leo Grande)電影中,演的也是購買年輕男妓的退休女老師。

異性戀女人對男人身體有慾望,也能夠把男人的身體當性商品看,可是性騷擾的控訴多數是女控男、男控男、或是女控女。男人控訴女人性騷擾不是沒有,但比較少,為什麼?

性騷常發生於權力位階不對等時

因為騷擾通常發生在權力位階不對等時。

女人的身體處於一種被看的地位時,看與被看的權力關係並不對等;女人的身體是可以購買的商品時,花錢的大爺跟被買的小姐之間,權力關係也不對等。不巧的是,男女生物原始性行爲的「進入」與「被進入」模式,很容易強化這種關係的不對等。

男人看脫衣舞孃表演,跟女人看脫衣猛男表演,台上表演者與台下觀眾的權力互動通常很不同,現場氣氛差異也很大。對男客而言,女性脫衣舞者是可以滿足慾望的潛在對象,鋼管更可以是陽具的象徵;對女客來說,看脫衣舞男表演時,迷妹追星的興奮尖叫遠遠多於肉體慾望的流竄與性交易的可能。

男女身體之間的權力關係不對等,再加上職場、師生、長幼之間權力位階的不對等,入侵逾矩的狀況就更容易發生。何況,待價而沽的物品是可以條件交換的(quid pro quo), 尤其當男方有權力分配資源時,需要資源的女方難免為了交換條件而將眼光放遠,隱忍不發。

只是忍耐是有極限的。

那麼根本解決問題的方法到底是什麼?

培育正常的性別文化是眾人之責

有句非洲諺語英文版是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養大一個小孩,是全村落的責任。)#MeToo照樣造句可以寫 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sexual harasser.(養出一個性騷擾人的噁男,是全村落的責任)。既然是整個社會集體包容出來的,是現行性別文化下的父權產物,那麼問題根源,可能得回到女人的身體。

拿乳房當例子。乳房應該是女人身上最常被男人以視覺、肢體或語言侵犯的部位。但早期歐洲畫作中女人的雙乳是以哺乳的角色出現的,聖母瑪利亞乳房噴射的乳汁甚至對中古教士有救贖的功能(Alonso Cano, Saint Bernard and the Virgin. 1650)。那麼現在的男人是因為小時候母奶吃不夠,長大後對女人乳房有欲求不足的迷戀嗎?多數小孩如果從小吃母奶長大,知道乳房功能在於解決嬰兒食慾,而非滿足男人性慾,那麼長大後對女人乳房會不會有比較正確的認知,而不像現在異性戀主流社會把女人集中托高的雙乳當成性感象徵,媒體動不動就因為某某女藝人深溝爆乳集體意淫?

兩情相悅的打情罵俏可以是種平等美好的境界,沒人喜歡看到男女互動如履薄冰、動輒得咎,但身體權力關係不對等時,會讓男人有意無意變成加害者 、讓女人動不動感覺自己受害。兩性如果能從小透過藝術畫作欣賞女體也欣賞男體,而不是透過以異男為主要客戶的色情媒介養成看待女體的方式,要平等對待女體與男體,應該比較容易?

筆者早年曾將家裡成人情色雜誌都捐給國內婦女團體當研究資料,因此等到自己小孩出生時,家中已無可被小孩偷翻出櫃的情色出版品。但多年前某次帶著幼年女兒到台北信義威秀影城,從地下停車場走上中庭廣場時,迎面而來的是高檔內衣店巨幅落地櫥窗廣告上只穿著性感胸罩與小內褲的女性模特兒,當時心裡想,女性模特兒身邊為什麼不能同時也有個只穿緊身內褲的男性模特兒?女體可以在公共場所近乎全裸地供大家集體凝視,女人身體似乎理所當然是公共財可任人享用,實在不是我想讓小孩得到的訊息。但社會四面八方來的各種性別訊息並不是我一個人能夠左右的,畢竟: It takes a village to raise a child, boy or girl.

作者為大學講師、國際事務工作者,畢業於北一女、台大、英國倫敦政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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