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六月下旬,一位朋友前往政府部門辦理文書事務。承辦人員是位約莫六十歲的大叔,他熱切的想找人討論MeToo,於是開口分享自己的經驗:「現在時代男生真的很辛苦了啦,動不動就會被貼標籤,像我女兒念大學,有交往對象,我也不敢問是男的還女的。」
大叔的意見顯然不是很有邏輯,因為他把自己跟子女的溝通問題與MeToo問題混為一談。朋友應付地安慰了兩句,大叔竟又開始發表高見:「MeToo也不是說不能讓那些女生發表看法啦,我沒有歧視女生喔,我覺得她們可以講啊,可是那些被冤枉的男生怎麼辦?男生這樣很不安心欸!那些人有些也有老婆、有小孩的啊!是有家庭的耶!被冤枉怎麼辦?」
朋友聽了之後,有點不高興,回應道:「MeToo被害者也可能是有丈夫、有小孩、有家庭的啊?你為什麼就不關心她們遇到不該發生的事情?」
大叔見到服務的民眾不太高興,話鋒一轉:「小姐,你老公去年賺多少?他應該很有能力吧?是不是高級主管?他很成功吧?我跟你說喔,你要提醒你老公,跟女生開會的時候,門要打開喔,因為成功的男生現在真的很危險耶。」
朋友這時已經完全不想再理會他,只想趕快結束文書事務,早點離開那裡。她後來跟我還有其他女性友人分享這段經驗時,大家紛紛謾罵:「怎麼這麼噁心!這種發言已經是騷擾了吧!可以投訴嗎?」
朋友表示,當下她腦袋一片空白,搞不懂為什麼自己老公的年薪會跟MeToo有關,加上也不覺得大叔是惡意,只是「真的非常無知」,因此並不打算追究,只想跟朋友抱怨一下出出氣。
「Y染終將勝利」
今年六月五日,我在《思想坦克》發表了一篇文章,名為〈不,台灣的MeToo時刻尚未到來〉,提出性騷擾不是一種「一對一」的「貞節玷污」,而是「多對多」的「有毒壓力環境」。這種只對男人異常有同理心的敵意環境,致使檯面上的男性政治人物,可以肆無忌憚的講出「超過30歲的女人是殘障停車位」、「民代女性比例很高,因為女生不見得投給帥哥,但男生容易投給美女」,後面這句甚至是今年九月二十七日講的。
因此,女性在網路社群中發明了一種詞彙,叫做「幸運Y染」,因為有Y染色體,所以無論做什麼都可以被原諒,甚至我們還要特別因為他擁有「妻子」、「女兒」而原諒他們,即便看似「社會性死亡」一陣子,避了鋒頭又能出來走跳,朱學恆的萬事通事務所又開始全面營運,像是什麼都沒有發生過一樣,大大的橫幅寫著「科學終將勝利」,科學兩個字大概是寫錯了,應該是「Y染終將勝利」才對。
開頭提到的承辦大叔,儘管非常無知又令人感到厭煩,卻以庶民的角度意外點出了「幸運Y染」之所以格外幸運的主要「全民護Y染」操作論述方向:
(一)女人會說謊,女人經常利用「性」來攻擊男人;
(二)不管有多少女人沒說謊,只要有一個女人說謊,害到了男人就不可以;
(三)男人有妻子、有小孩,為什麼要對他們這麼嚴苛,就不擔心傷害到他的妻子跟小孩嗎?
(四)成功的男人會變成女人下手的目標,因此之所以他們被放大檢視,不是因為他們特別壞,而是因為他們太成功了,所有男人都會犯錯的。
「受害者化」成本過高
第一點完全就已經被證明是假的,各種社會學與犯罪相關統計資料都顯示,「女人很少誣告性侵」,甚至有美國統計研究顯示,「被誣告謀殺的機率還比被誣告性侵來得高」。背後的道理很簡單,連用膝蓋想都知道:性侵訴訟天生很難成案、很難定罪,而且經歷庭審時,被害者必須一再重複敘述當時發生的細節,因此許多被害者根本無法走完訴訟全程。
此外,用「性」來攻擊男人是一種七傷拳,當一名女性提出曾受到某個男性的性騷擾、歧視、乃至性侵時,她固然可能帶給指控對象一些損害,但同時自身也會受到幾乎同樣等級的名譽損害。她走在路上,不再僅代表自己這個人,也是一個「性的受害者」,有時候社會甚至只把她當成一樁醜聞在看,而不再當她是個完整的人。這種「受害者化」(victimize)的現象,使得女性追究與性相關的侵害時經常卻步。
理解以上這些對女性而言是基本常識的背景之後,我難以想像有任何腦袋正常、有同理心的人,可以再盲目地說出「女性經常利用『性』當武器來攻擊男人」。除非存心找死,究竟哪會有人會成天揮著一把殺敵五千、自己也損血三千的武器?
第二點,也有非常簡單的邏輯反證。為什麼不是「不管有多少男人沒加害,只要有一個男人加害,傷到了女人就不可以」?男人寶貴的不得了的名譽,跟女人的人性尊嚴、身體自主,放在天平上,為什麼大家會想都不想的選擇前者?法律上有個詞彙叫做舉證責任,更有個說法叫做「舉證責任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正因為性侵害、性獵捕、性騷擾的事件在社會條件下很難證明,因此才會產生MeToo運動來進行法外舉證責任的彌補。
當社會對於謀殺、虐童、酒駕的態度是「不管什麼無罪推定,只要被我們發現一律死刑啦」,這時卻忽然覺得唯獨MeToo事件上「無罪推定」很重要,我實在無法不覺得社會上有很多人大概是中了「Y染無敵」的毒。
擔心加害者妻兒生計與尊嚴?
第三點,就算男人真的有做出與女學生不當交往、性騷擾同儕、洩漏裸照、性侵等行為,有些人還是會說「可是他有妻子有小孩啊不能為他著想嗎」。這也很容易反駁,「我為你想誰為我想」?女人數千年來為男人著想得不夠嗎?
說男人是養家支柱,不能因為MeToo就封殺他,首先,到底說這種話的人哪隻眼睛看到有任何台灣男人因為MeToo被「永久封殺」了?根本就沒發生的事情就忙著說項是不是有點太過猴急?
其次,男人之所以是養家支柱,並不是因為他們工作表現特別好,而是女性自工業革命以來數百年同工不同酬所致。如果論者很擔心MeToo加害者的家計,是否反而更應該積極支持女性主義,讓女性得到合理的薪資,讓加害者的妻子也能賺錢養家?
再者,如果關心的是加害者妻兒的心理健康受損、蒙受侮辱,請問這是MeToo加害者造成的?還是被害者造成的?酒駕撞死人的駕駛被抓去關,妻兒在地方上備受唾棄,是喝酒的駕駛造成的,還是被撞死的人造成的?
第四點,我想可以用文章一開始提到的朋友丈夫為例子。確實,朋友的丈夫按照承辦大叔眼中的標準,是「高收入的成功人士」,但最令聽到我們這些真的認識朋友丈夫的人,聽到「你要提醒你老公,跟女生開會的時候,門要打開喔」時感到至為憤怒同感受辱,覺得承辦大叔故意在詆毀朋友丈夫的原因,就是我們知道「並不是成功的男人都會犯下MeToo罪行」,MeToo是一種權力不對等產生的罪,但不是專屬於「成功男人」的罪。
說成功者才會引發MeToo,是侮辱整體男性
曾以《鴻運當頭》獲奧斯卡金像獎最佳女主角獎提名的艾略特‧佩吉,在今年出版的自傳中描述在未成年時期遭遇的好萊塢MeToo,加害者中也有劇組內的成年女性,描繪出的其實是一個權力縱橫的野蠻世界,每個人都在尋找弱者下手。
我們應該避免的,是時時警惕別讓自己成為服膺叢林法則的凌弱野獸,而不是用「只要是(男)人都會犯這樣的錯」來開脫。MeToo從來都不是意外,而是蓄意剝削他人的結果。把MeToo描述成「大家都會犯的錯」,對於不會、不曾犯下這些錯誤的人來說,是一種嚴重的侮辱。更不應該縱容「只有夠成功的男人才會被追究、鎖定」這種謬論橫流在世界上。
這種說法,暗示「如果男人沒有犯下MeToo、或沒有被發現犯下MeToo,不可能是因為他有意識的選擇了善良,而是因為他不夠有名、不夠有錢、不夠有影響力」。這種論述,把男人粗暴分成兩種,夠成功的跟不夠成功的,這豈不正是功績社會中最殘忍的「資格論」嗎?那麼,難道進行MeToo而不被發現跟追究,是「成功者的獎賞」嗎?女人的身體跟尊嚴,只是男人成功的獎勵嗎?
沒有開始,但也不曾結束
MeToo的話題熱點已過,當那些貌似社死的人都開始回到檯面時,正是我們檢視到底哪些陣營、哪些圈子特別健忘、特別喜歡獎勵壞人的時候。道德的墮落通常都是全方位的,只要不在鋒頭上就對MeToo毫不在意的群體,不可能把其他任何的正直與善良放在心上。
女人正在看著,是誰從不改過。社會正在看著,是誰正掉入道德低谷還贏得掌聲。台灣的這場MeToo雖沒有達成銀色子彈的神奇效果,卻將在每個人的夢境中繼續長大,總有一天,我們會看見惡夢的反噬,屆時,才能知道這場風波的歷史意義何在。
作者為SAVOIR|影樂書年代誌總編輯,信仰女性主義、社會主義、自由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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