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環球音樂」的寂靜TikTok

張茵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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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時間2024年2月1日,全世界TikTok用戶一覺醒來,發現這個影音應用程式變得安靜了──與環球音樂集團(UMG)有關的潛在四百萬首歌曲不再授權於TikTok內使用,影響所及,成千上萬支用上述音樂為素材的用戶影片沒了背景音樂,即便是名人用戶如凱莉‧詹納 (Kylie Jenner)或巨石強森也不例外,他們使用環球音樂旗下歌曲的影片尷尬地靜音了,這讓素來過分喧鬧的TikTok瞬間成為無聲之地。

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對於並不關注流行音樂產業或TikTok的讀者來說,上面這段文字還需要一些名詞解釋。

首先,儘管台灣社會近年來經常討論「抖音」對兒童與青少年的文化影響,但技術上來說,台灣用戶下載的應用程式並不是「抖音」(僅於中國發行),而是它的海外版「TikTok」。TikTok隸屬於中國企業「字節跳動」(ByteDance)。當然,抖音與TikTok的差別微乎其微,兩個應用程式之間內容多有互通,才會導致出現「學童瘋玩蘿蔔刀」、「跳科目三」等現象。

環球音樂集團是世界三大音樂集團之一,與Sony、華納並列流行音樂三巨頭。由於環球音樂集團與歌曲之間的關係不只一種,即便不是直接隸屬的創作者,也可能與環球音樂出版集團(UMPG)合作簽約發行,這導致即使是Sony、華納旗下的音樂人,也可能會依法在TikTok消音。

音樂為本,但不給錢

TikTok曾經自稱「音樂是我們使用體驗中最重要的一環」,而確實TikTok在美國與台灣都促成了「抖音熱歌」的現象。這次受續約失敗事件影響的重磅歌手Olivia Rodrigo,她的熱門單曲〈Drivers License〉就是從TikTok反攻飆上告示榜,TikTok確實成了年輕人「發現」新舊音樂的園地,後者的例子則表現在諸如 Fleetwood Mac 1977年的歌曲〈Dreams〉重新翻紅。

但,儘管TikTok號稱是「給音樂家表現自我的空間」、「給表演藝術家自由使用多種音樂來創作」,他們卻不覺得這過程中應該給像樣一點的錢。TikTok跟傳產慣老闆的嘴臉是一樣的,「我這是給你學習機會」、「我這是給你舞台啊」,然後只丟給你一個便當就叫你回家。

在環球音樂對外的公開信中,他們指出TikTok一直用各種方式逼迫簽約對象接受「遠低於公平市場價值的交易」,這導致音樂家所能獲得的報酬低於一般合理期待的標準。TikTok所採取的威逼方式,一是說「我們有15億用戶耶」、二是不明原因的就把環球音樂旗下有一百五十萬粉絲的音樂家RVSHVD影片下架。環球音樂寫道:「TikTok自稱要建立一個以音樂為基礎的業務,但從不願意為音樂支付公平的價碼。」並且說「再怎麼威脅我們,也不會讓我們放棄幫音樂家爭取合理生存權益」。

環球音樂在三個方面跟TikTok無法達成協議,一是對音樂家和詞曲作者的合理支付報償、二是保護音樂家免受人工智能的有害影響,以及三,「確保TikTok用戶的網路使用安全」。這三點意外的正好涵括了2023年歐盟對網路服務商提出的責任標準。

錢我賺,訴訟你扛

TikTo據稱在全球擁有15億用戶,但迄今從未停止虧損,也沒有任何理由相信短期內會打平。TikTok建立了巨量音樂資料庫,但付給各大音樂集團的版稅金卻比任何平台都低,表明了TikTok的行事作風──侵略性擴張,先吃下市佔率再想怎麼獲利,鼓勵甚至誘導用戶利用他人智財再創作、甚至進行商業使用,但出問題就裝死。TikTok鼓勵用戶運用「內建音樂庫」建立新穎的廣告,但卻沒提醒他們,在音樂庫裡的音樂不表示你真的合法可用,而導致了一些生活品牌如Bang Energy、Ofra先後因為音樂使用而被起訴。諷刺的是,TikTok的收益來源「理論上」主要是來自於這些廣告,而不是他們近年想推但推不成的TikTok商店。

說「理論上」,是因為TikTok的實際營業額以及其來源構成比例一直是個謎。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對外號稱2023年營業額超越騰訊,但TikTok本身依然嚴重虧損,且母公司迄今80%以上的獲利仍來自於中國。很多人試圖分析TikTok的全球商業模式,論述它何以成功,但忘記了一個根本的前提:「它從未證明自己在中國以外的地方能營利」。TikTok基於種種原因「從未首度公開上市」(IPO),對於一個可能根本無法在民主國家正常生存的商品來說,分析其商業模式恐怕是空洞了些。

各國政府皆想除之而後快的「海外版抖音」

TikTok雖然投注大量資本擴張全球市場,但近年卻基於多項資料安全性與內容(不當審查)問題,而在北美、歐洲面臨各式各樣的法律糾紛,更被印度直接徹底全面禁止下載。目前為止,禁止政府公部門設備安裝TikTok的國家包括了:奧地利、比利時、丹麥、愛爾蘭、拉脫維亞、愛沙尼亞、英國、荷蘭、加拿大、美國(聯邦政府設備上全面禁止,43個州政府設備禁止)、澳洲跟紐西蘭。

會走到這一步最主要的癥結有二,其一正巧就是拜登政府2023年請字節跳動TikTok首席執行官周受資去美國國會接受長達四個半小時質詢的原因,就是「既然中國法律規定私人企業有配合國家情報蒐集的義務,TikTok該如何證明中國政府不會透過TikTok非法蒐集其他國家人民的資訊,致使其暴露於危險之中」?周受資支吾其詞四個半小時,就是說不出「保證不會讓美國人民資料『被送中』」這句話,反而間接承認中國確實想看的時候就能看全世界TikTok用戶資料。

第二個問題,則更為抽象與全面,與人類的終極自由有關。諸如Meta、Youtube與TikTok等大型跨國網路平台,事實上已超越了「國家」的傳統範疇,實質控制數位經濟生態系統,這些服務商等同有能力「自行制定私人遊戲規則」,亦即有潛力「逃避國家管理」、「侵害人民權利」。事實也證明,包括TikTok在內的部分網路服務商,自行制定的「演算法」或者「根本不是演算法的私人控制」,已被用於有害目的,侵害了人民使用網路的基本權(從TikTok經常無故刪除香港抗爭相關影片便可窺知端倪)。

有鑑於此,民主國家莫不希望這些在自己國境內擁有大量用戶的網路服務商,能夠表現出起碼的自律誠意。但想也知道若沒有法律依據,很難讓這群莫不意圖寡佔市場的網路服務商乖乖聽話,因此《歐盟數位服務法》才會在2023年8月25日上路,採取一種「我現在還不能禁掉你,但我可以煩死你」的策略,歐盟要求TikTok與其他18間網路服務商於8月30日之前繳交第一份年度風險評估報告,「每半年」申報公司負責控管「內容部門」的員工數、員工職掌內容、「AI使用程度」等。

歐盟新規跟環球音樂集團殊途同歸

由於TikTok已知有人工審核,過濾不利中國內容,究竟要怎麼交這份報告才能脫身,就耐人尋味。此外,若未來TikTok刻意讓用戶看不到特定資訊、或者多看到特定資訊,將會被處罰。若平台針對用戶的政治傾向、宗教信仰來投放廣告,也會被罰。

如果TikTok違反《歐盟數位服務法》,歐盟的處罰方式堪稱創意無限,包括可暫停該平台在歐盟境內運作,以及最高達該企業「年度全球營業收入」6%的罰款。這意味著,在歐洲任何一個國家違反《歐盟數位服務法》,都有可能導致在整個歐洲被停權。值得注意的是,新創網路服務企業有個特色,就是即便年營業額貌似可觀,仍然抵不過鉅額虧損,因此罰「營業收入」而非「淨利」會再度加強虧損,整體來說目前TikTok仍在大幅虧損階段,光是歐盟與英國年虧損就上探5億美元,這還只是他們願意承認的部份。年營業額吹得越高,就會罰得越多,但若承認營業額沒那麼高,又會影響公司價值,堪稱兩難。

話說回來,歐盟與環球音樂同樣都顧慮TikTok訓練人工智能的動機不單純,以網路服務來說,人工智能可以出現在各種階段。從音樂集團的觀點,TikTok收集了四百萬首人類創作出來音樂,卻不只付超少的錢,還不肯答應「不會拿我們提供的音樂內容去培育出能取代我們旗下音樂家的人工智能」,簡直不可思議,遇上搶匪都強過遇上TikTok。

此外,TikTok以「不明原因的內容管制」來逼迫環球音樂同意不利的續約條件,更是《歐盟數位服務法》最核心想要避免的狀況──AI、演算法跟內容管制被用以拿來進行條件不對等的迫害。環球音樂這一戰勢必十分艱辛,因為很多音樂家雖然事實上根本從TikTok收不到錢,但心理上卻仰賴TikTok曝光來維持人氣,如近期剛走紅的美國歌手Noah Kahan就用自己的TikTok帳號表達憂心:「以後我不能在這裡宣傳我的歌了嗎?」

儘管目前還沒有什麼大牌藝人抗議此事,反而葛萊美獎提名的知名嘻哈製作人Metro Boomin說:「我本來就不喜歡有些音樂家跟唱片公司為了迎合TikTok硬湊做出一堆沒有生命也沒靈魂的東西。」但這場對抗掠奪之戰拖得越久,越可能出現音樂人反彈,這無疑將影響環球音樂底氣。此外,其他兩大音樂集團Sony與華納的態度也值得關注,畢竟沒有理由相信Sony跟華納就沒遇到同樣的事情。

若Sony與華納保持不進入戰局,接受超低音樂授權金,那麼證明的不是這個價錢合理,而是TikTok更大程度上被視為是「無法得罪的宣傳管道」,而不是跟Youtube或Spotify一樣公平合理的串流平台,當然也絕對不是TikTok自稱的「讓音樂人擁有舞台的絕佳創作園地」,在這裡,只有粉墨登場不收錢的藝術家才受官方歡迎。

作者為SAVOIR|影樂書年代誌總編輯,信仰女性主義、社會主義、自由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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