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台灣應重視烏克蘭大饑荒這段史實

林少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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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對烏克蘭大饑荒相當陌生,但這個事件對烏克蘭人民來講是極為重要的國家暴行歷史事件。烏克蘭大饑荒(Holodomor,字面意思為「飢荒致死」)是指史達林領導下的蘇聯政權在1932年至1933年期間對烏克蘭進行的一場大規模人為饑荒,這場饑荒導致數百萬烏克蘭人死亡(據估計超過3百萬人死亡)。

哀悼烏克蘭大飢荒。圖片來源:達志影像/美聯社

這場大饑荒是由蘇聯政府的農業政策、徵收糧食和強制集體化等因素引起的,蘇聯政府實施強制的糧食徵收政策,導致農民失去了他們的糧食供應來源,且無法自行保存足夠的糧食,同時,蘇聯政府對烏克蘭進行了大規模的糧食出口,從而加劇了食物短缺。當時為了打擊烏克蘭的民族主義和反蘇情緒,蘇聯政府有意地限制了烏克蘭地區的食物供應,甚至將食物視為政治工具。

然而,政府否認了饑荒的存在,並禁止烏克蘭人逃離受災地區尋找食物,此政策甚至造成了人吃人(Cannibalism)的慘劇。烏克蘭饑荒除了造成了數百萬人的死亡外,更對烏克蘭的社會、經濟和文化造成莫大的傷害,此事件被視為視為20世紀最大的人道災難之一,也是烏克蘭歷史上的一個重要事件,對於烏克蘭人民和國際社會來說都具有深遠的影響。

違反人道罪或種族滅絕罪?

有論者認為這場大饑荒是蘇聯政府有意實施的種族滅絕政策的一部分,旨在削弱烏克蘭的抵抗力和獨立意識,然而,關於大饑荒的性質和原因仍然存在爭議,因為在蘇聯統治時期,有大量的訊息被隱藏、曲解或扭曲,並且許多文件被封鎖,因此各國在蘇聯國家罪行的證據認定上有所疑義,因此觀點並不一致。

在學界,究竟此事件為違反人道罪或種族滅絕罪,亦存在學理上的爭議,俄羅斯學界咸認為大饑荒並不構成種族滅絕,烏克蘭學界則普遍認為它確實構成種族滅絕,而西方學者則各持不同觀點,尚無法取得學術上的共識。對烏、俄二國而言,此議題已是政治外交上的議題,而非單純的法律議題。

事實上,種族滅絕(Genocide)的認定有其法律標準。根據《防止及懲治種族滅絕罪公約》,種族滅絕是指意圖消滅某一民族、族裔、種族或宗教團體的全部或局部,而實施下列任何一種行為:⑴殺害該團體成員;⑵致使該團體成員在身體上或精神上遭受嚴重傷害;⑶故意使該團體處於足以使他們受到全部或局部毀滅的生活條件中;⑷強制施行防止該團體生育的措施;⑸強迫將該團體的兒童轉移至另一團體。而違反人道罪(Crimes against humanity)定義則較為廣泛,依據《羅馬規約》,違反人道罪涉及「直接針對任何平民人口進行的廣泛或系統性攻擊」,包括「謀殺」和「滅絕」以及「奴役」和「驅逐或強制轉移」,該罪可能發生於和平時期,並非以戰時為必要。

國際社會的關注

自2006年以降,烏克蘭議會已將烏克蘭大饑荒認定為種族滅絕罪行,烏克蘭外交部通過遊說聯合國和各國,試圖讓這些事件被定調為種族滅絕罪行,經過多年努力,國際社會的關注逐漸增加。以歐洲議會為例,其並非立即承認大饑荒為種族滅絕罪行,而於2008年10月先通過決議案承認其為違反人道罪。

歐洲議會議員認為回顧歐洲歷史上的違反人道罪有助於防止未來類似的犯罪(recalling crimes against humanity in European history should help to prevent similar crimes in the future),因此,歐洲議會認為此大饑荒為一大規模屠殺和侵犯人權與自由的行為,應以違反人道罪視之。2022年,歐洲議會進一步通過決議案,正式承認此大饑荒為種族滅絕罪行,並呼籲所有尚未這樣做的國家和組織跟進。

雖然聯合國大會尚未承認大饑荒是種族滅絕,但截至2023年8月止,已有34個國家(包括美、加、澳及歐洲主要國家,多為立法部門發起,半數的國家是在2022年俄烏戰爭後承認此事件)承認大饑荒是針對烏克蘭人的種族滅絕罪行,顯示國際社會更加關注類似事件,許多國家已經開始承認此事件,各國在此議題上似漸進式地往一致的方向前進。

臺烏歷史的共鳴點

烏克蘭大饑荒看似與台灣並無太大關係,事實上,烏克蘭的大饑荒和台灣威權統治時期如228事件有一些共鳴點。首先,二個事件都是在威權體制下發生的史實,當時的統治者對於民族、文化和政治的壓迫和迫害所引發並針對特定族群的暴行。烏克蘭大饑荒是由蘇聯政權在1932年至1933年期間對蘇聯政權對烏克蘭人進行了強制的糧食徵收,導致數百萬人死亡,而228事件則是發生在1947年2月28日,由中華民國國民政府對台灣人民的鎮壓,導致了大量的人員傷亡和人權侵犯。兩者之間的共鳴點在於,它們都是針對特定族群的國家暴力行為。

其次,兩個事件都是國家歷史與集體記憶的重要部分,提醒吾人歷史的教訓對於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的重要性。這兩事件也展現了人類在困境下的堅毅和抗爭,也都直接或間接促使了後來的民主化的發展。烏克蘭和台灣都是在追求自由和正義的過程中,不斷地面對挑戰和困難,但也不斷地展現出勇氣和希望。

烏克蘭大饑荒和228事件都揭示了歷史中的人權侵犯和國家暴行的嚴重性,以及國際社會對於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所產生的積極效果。這些事件的回顧提醒我們要努力維護人權、促進和平,並學習歷史的教訓以防止類似的災難再次發生,而我國政府也應在俄烏戰爭尚未有終期之際,回顧威權時期重要國家暴行史實,並開展對歐(烏)關係。

在作法上,行政部門似可考慮以官方立場至少承認此事件為違反人道罪,而立法院則可跟進歐美主要國家的腳步,以通過決議文的方式認定此事件為種族滅絕罪,充分彰顯我國與民主國家堅定站在同一陣線。

作者為銘傳大學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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