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不自知的歧視」背後,是欺善怕惡、扭曲現實

李志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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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所謂「言論自由」並非「口無遮攔」為所欲為,它雖然保障了每個人都有批評政府的權利,但不代表你有逾越界線誹謗、謾罵、造謠與歧視他人的自由。至於民眾之間互相批評指教,則屬於各自的言論自由,無關政府公權力。

日前,中國媒體人王志安在脫口秀節目《賀瓏夜夜秀》以拙劣的模仿暗諷陳俊翰律師在造勢場合殘疾顫抖的樣子,說出「支持民進黨,搶救王義川」口號(當時他還把陳俊翰律師的名字誤認為是王義川),然後語畢全場哄堂大笑。由於其言論內容涉及「公開歧視身障人士」,旋即引發社會各界的撻伐與討論。

後來移民署查出王志安是以旅居海外中國人士身分申請觀光簽證入境台灣,但在台期間卻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從事與「觀光活動」不符的相關工作,因此自即日起廢止他的入境許可,管制五年不得來台。

圖片來源:翻攝自華視新聞YouTube頻道

此事經由媒體報導後,很快便在台灣社會引發一陣譁然,朝野各政黨亦皆一致譴責。由於歧視身障者言論觸犯了台灣民眾的底線、乃至引起眾怒的王志安不僅拒絕承認過失,反倒開始轉移焦點、不斷辯稱自己是因為批評了台灣的執政黨,所以才受到政治打壓,還說「民進黨就是綠色的共產黨」、「台灣其實也跟中國一樣沒有民主自由」,甚至嗆聲「我快拿到日本籍了,看誰敢禁止我來台灣」!

對此,過去長期熟悉台灣環境的日本資深媒體人矢板明夫曾在臉書發文反駁:「民進黨並不是共產黨,節目的製作人才不會在乎得罪民進黨呢!打開台灣的電視,罵民進黨的節目比比皆是」。

但影響所及,儘管台灣政府在這次事件中就只是單純針對違反入境規定依法開罰,卻也有部分台灣人受到了王志安的詭辯言論所迷惑,認為他主要是為了批評民進黨利用身障者上台發表政見是一種煽情作秀的選舉文化,而非刻意針對身障者本人。甚至還把他激怒了整個台灣民眾的道德底線之後,反倒一直以「居高臨下」的態度蔑視台灣主權的言論扭曲簡化成「得罪民進黨」,並將《賀瓏夜夜秀》節目被許多觀眾抗議所發出的道歉歸咎於「執政黨施壓」。這種企圖營造「民進黨跟共產黨一樣」的論述,非常符合中共官方想要的結果。

否定身障者本人參與公共事務的自由意志,才是真正的歧視

以2006年聯合國大會決議通過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而言,歧視身障者無疑是直接踩到國際法紅線,亦為民主文明國家所無法容忍。換言之,你可以隨意批評或嘲諷任何政黨、政治人物甚至總統,但絕不能嘲笑弱勢群體,特別是身心障礙者。同樣情況若是發生在歐美國家,不要說訕笑身障人士,就連對非裔人士的不敬言論都可能被法辦,乃至於被控告支付巨額賠償甚至下架節目。

起初,王志安因為歧視身障者的發言而受到輿論關注,後來被移民署發現違反持中國護照觀光簽證的規定,所以才被限制入境,但他卻顛倒前因後果、指控民進黨限制了台灣的言論自由,屢屢辯稱自己只是批評民進黨在造勢場合把殘疾人士當作競選工具用來「煽情」、「賣慘」。

在我看來,王志安最為可議之處並不僅僅在於拙劣的模仿,而是他透過模仿行為背後,潛在惡意地揣測了身障人士在參與整個選舉過程中,只能有「被消費」或「不被消費」的消極選擇,而沒有上台表示支持誰或不支持誰的自主權利。

事實上,當你回頭去看陳俊翰律師在「凱道之夜」發表政見的新聞影像,其實就跟其他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一樣,他上台時並沒有哭哭啼啼,或刻意展現某種悲情的方式,而是直接講出他自身在法律專業方面的政策與願景。當我看到這樣的畫面時,不僅絲毫沒有「賣慘」博取同情的感受,反而更加敬佩他是一個不向命運低頭的勇者,並且他在法學專業領域的非凡成就也確實遠超過絕大多數一般人:哈佛大學法學研究所碩士學位、密西根大學法律博士學位、台大法律暨會計雙學士、2006年律師高考榜首,同時也是台灣第一位SMA(脊髓性肌肉萎縮症患者)人權律師。

因此,當王志安先入為主以同情的「有色眼鏡」去看待陳俊翰律師,只看到他身體上的殘缺,全然無視於他的法學專業能力,所以才把陳律師代表民進黨不分區立委候選人上台發言的行為說成是在「消費」觀眾的情緒來煽情、賣慘。此處「消費」意思就是剝奪人的主體性,把人當成工具使用,等同於根本否定了陳俊翰律師本人作為一個擁有自主意志、自我價值觀及判斷能力來參與公共事務的獨立個體,這完全就是一種不自知的歧視,甚至是在惡意地侮辱抹煞陳律師的人格。

換言之,只有那些內心本就存在歧視之人,才會認為陳俊翰律師被邀請進入不分區立委名單是在賣弄他的身障身分。

遺憾的是,儘管目前台灣前三大政黨只有民進黨提名身障律師進不分區,卻仍有部分人士質疑為何不把陳俊翰律師排進所謂「安全名單」、還笑人家排名不夠前面,諸如此類「雞蛋裡挑骨頭」者似乎並不在意國民黨、民眾黨不分區為何都沒想到要提名身障人士?甚至也不檢討一下自己如何把政黨票投給提名網軍頭子(比如民眾黨的吳春城)或親中媚共(比如國民黨的韓國瑜、吳斯懷)的這些黨?

假道歉、真貶抑:混淆「言論自由」與「國家主權」的媒體話術

對比於王志安生長在中國這樣一個沒有人權的獨裁國家,不只那些身障者、弱勢族群往往被認為低人一等,就連一般民眾隨時都可能被拿來當作收割的工具,以至於中國網友經常使用「韭菜」來形容生活困苦、處在社會底層被壓榨的人民。但是在民主的台灣,不僅每一個人都有自己的權利,即便每天公開批評總統與任何政黨也都是個人的言論自由,所以王志安才敢肆無忌憚多次明褒暗諷地來貶低民進黨和台灣的民主制度,甚至口出狂言稱若能逐漸擴大自己的言論影響200萬票,就可以在下次左右台灣大選結果!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王志安有時也會在某些議題上表達對中共的批評,但都是所謂「小罵大幫忙」,以此替自己營造一個客觀、理性、正義的「自由派」形象。然而一旦涉及中共重大危機,攸關人權、政治、經濟等直接動搖到中共政府形象乃至合法性的敏感議題,幾乎無一例外都會和中共保持立場一致。

譬如王志安曾宣稱中國「一帶一路」儘管在經濟上失敗,卻在政治上成功。他還說過「鐵鏈女不是被拐賣的」、「中共間諜氣球是民用氣球」。當提到新疆問題時,他會特別強調恐怖襲擊。同時他在訪談中也曾多次表明他不反共,且常在有意無意間讚揚共產主義的優越,對台灣的民主法治都不放在眼裡、不把台灣當國家。

由於過去長久以來,中國人對政治的觀念向來是「黨國不分」(中共即中國,愛黨即愛國),因此王志安自始至今都擺脫不了典型的共產黨思維,讓他一直無法理解台灣人民一致譴責的「民意」居然能大過於政府的「黨意」,以至於到現在為止他都還認為是民進黨在對他進行政治迫害,並把自己塑造成無辜受到壓迫而「被迫道歉」的受害者。

一如他後來展現出那種毫無誠意兼語帶酸氣的「中國式道歉」,擺明了就是「欺善怕惡」、利用台灣人民對共產黨無知的天真和善良來博取同情,而渾然沒有意識到自身的民主體制已被冒犯。相較於他先前無禮嘲笑陳俊翰律師,像這樣「把道歉當作表演」的傲慢行徑才是真「賣慘」!

除此之外,王志安顯然刻意混淆了「言論自由」與「國家主權」的概念。按理來說,一個具有主權的國家完全有權力禁止任何不歡迎的「非本國人士」入境,「政治迫害」則是針對自己國內的壓迫而非國外。事實上,台灣政府並沒有剝奪他說話的權利,而只是他入境中華民國的自由受到了阻礙。

王志安踩紅線,台灣可依法採取行動。最讓人不安的是《賀瓏夜夜秀》節目主持人竟然第一時間沒有制止,反而跟著大笑。之後負責剪輯的製作單位也沒有把這一段剪掉,可見他們並不在意、並且認同了王志安的說法。雖然該節目製作人、主持人後來陸續出面道歉,但這只是迫於壓力,而並非確實的反省。

歸結而論,讓劣質節目消失的關鍵在觀眾,不在政府。只有觀眾的覺醒才可制裁劣質娛樂節目。公權力的介入只會引發打壓言論自由的爭議。可喜的是,已有多家廠商取消贊助合同,但還不足以讓這個劣質節目消失。唯有更多觀眾站出來抵制贊助廠商,才可讓《賀瓏夜夜秀》真正受到警惕。

作者為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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