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臺灣民族性百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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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神反對運動

臺灣人除了城隍爺、天上聖母、保儀大夫、神農大帝、巧聖先師、九天玄女等,舉辦與鄉村、職業有關的祭典之外,家家戶戶各自還有每年的中元節、中秋節,或是為了祖父母、父母所舉行的年節慶典,可說是世上罕見喜好祭祀的民族,簡直就讓人覺得臺灣人是為了祭典而生。過去在對岸地方的失意者認為應該可以在臺灣新天地構築生活的根基,而陸續渡海來臺。來到臺灣後讓他們驚訝的是,臺灣並不是一座無人島,原住民正好好地在當地生活。這些失意者想要構築新生活的根基,當務之急便是要設法對付這些原住民,他們被迫處於必須二選一的困境—究竟是要舉白旗毅然轉身,還是要展開對原住民的戰鬥。他們認為事到如今也已經無法投降,只好挽起袖子,揮動細瘦的臂膀開始戰鬥,最後犧牲狀況出乎意料地慘重。有人認為不能夠再這樣繼續下去,絞盡腦汁,善用祖先代代傳承下來的狡猾機智,將對策改為欺瞞原住民。就戰鬥能力來說,失意者雖然比不上原住民,但是以狡猾機智來看,原住民絕不是失意者的對手。原住民祖先辛苦開拓而來的土地,在早上被豪奪了一區,傍晚又被巧取了一塊,原住民因此陷入苦境,卻束手無策。就在失意者認為總算把前門的猛虎擊退,可以鬆一口氣的時刻,沒想到不久後又有餓狼從後方襲來,實在是令人疲弊不堪。先渡海來臺的失意者,一方面要注意前門的猛虎,另一方面又不得不提防後門的餓狼;而後來渡臺的失意者,則是要和擋在前門兩種不同毛色的猛虎戰鬥,一面又要注意接二連三渡海來臺的後門餓狼,就這樣漢民族之間展開了醜陋的自相殘殺,也就是分類械鬥。

戰鬥需要團結,團結需要中心,想起鄉里神佛的念頭,反倒是在危急之時會浮現在腦海,於是趕緊搭蓋寺廟,祀奉信仰的神佛,並以此為中心,鞏固內部的團結精神,各處對抗鬥爭的氣氛越來越濃厚。當相安無事之時,便在每年舉辦的祭典上享受相互對抗的氛圍;一旦有事情發生,便以此為團結的中心,反覆進行殘忍殺戮、討伐的分類械鬥。分類械鬥不是件好玩的事情,就連種族意識強烈、善於衡量利害關係的漢民族也心知肚明。至於家族方面,沒有人可以比負責主祭的家族更有好鬥心,在女性之間則更是激烈。這些女性,特別是主婦們,在祭典的半年甚至是一年前,便盡心盡力地飼養祭典用的牲畜。

在歷史上,不允許平民使用牛隻作為祭品,因此特別費心於豬隻和山羊的飼養,一旦到了祭典的時刻,平日費盡心思飼養的豬隻和山羊,便會在第一時間成為獻祭的供品。光是如此,並沒有什麼奇特之處,但是女性們開始競爭豬隻和山羊的肥美程度,由審查委員選定,至家家戶戶審查他們準備的祭品,賦予等級並授予獎牌。雖說不想抹殺主婦費盡心力付出的心意,實屬良善,但是授予獎牌並不是單純地發放出去就能結束,必須要訂定日期,邀請親朋好友、知名人物等,前來慶祝獎牌的頒發儀式。總而言之,辦一場祭典的花費甚鉅。改隸以來,因政通人和,已不需要擔心發生分類械鬥。如此一來,對於原本是團結中心的神佛,也漸漸地有些看不順眼,並且無法忍受祭典的龐大花費。認為這種狀況實為奇貨可居的團體,有臺灣民眾黨、文化協會與農民組合,因此迎神反對運動也是必然會發生的現象。也有一些意見表示,在較早開發的土地,且尚有許多耆老留存的地方,對於神佛應該不會出現那種輕薄的態度才是。在臺灣的都市中,較晚開發的地方當數臺中,臺中會在這二、三年出現迎神反對運動,應該也是不無道理。

迎神反對運動一開始的出發點,是基於打破迷信,不過近來主要的論點似乎是著眼在經濟層面。無論如何,臺灣民族喜愛祭典的性格並不是改隸後才出現,臺灣民族想要如何大張旗鼓地舉辦祭典,並不是當局會插手的事情,也與日本內地人沒有關係。不得不說,想要將臺灣民族舉辦慶典這件事,與當局和日本內地人攀上關係,如此的民族性格實在是讓人無法理解。在去年〔一九二七〕農曆六月十五日臺中的城隍爺祭典上,臺灣民眾黨、文化協會和農民組合都散發了反對的宣傳單。以下介紹農民組合發放迎神反對宣傳單的些許內容:「我等島民自對岸渡臺當時,毋庸贅言,沒有政府的保護,單憑自己的胼手胝足,與勇猛的生蕃、毒蛇猛獸等爭鬥,另一方面也與屢屢爆發的洪水暴風等無法預測的天災地變抗爭,從事開拓與開墾。」實際上正是如此,關於此處筆者並沒有任何的懷疑。「總而言之,我等島民自渡臺以來,便持續著恐慌不安的生活。如此充滿威脅、不安的生活,便會盼望有所依歸,因而想像神鬼。換言之,神鬼是生活不安、生活恐慌的產物。當然,也是所謂的迷信。」這也是正確的言論。「搾取階級、支配階級為了維持他們瀕死的剩餘生命,用盡無數手段,必定要削弱大眾的鬥爭力。因而用神鬼迷惑大眾,設法讓大眾偏向迎神活動。這就是所謂的愚民政策。這項政策—迎神就是支配階級、搾取階級的特效藥,也是我等無產階級的『殺鼠劑』。」所謂的支配階級、搾取階級指稱的究竟是誰呢?雖然很難判斷,但明明是臺灣民族自己要舉辦祭典,卻怪罪在別人身上,不得不說這真是難以理解的邏輯。

農民組合及其贈品

兼好法師【譯注:吉田兼好(一二八三—一三五八):日本南北朝時代的官人、歌人、法師。】的《徒然草》中:「與人爭田,敗訴生妒,遣人割取該塊田地之莊稼,受託人卻一路割取沿途田地莊稼。人說此非爭議之田,為何割取?割者表示,割取此田本無理,吾既要做無理之事,割取何處皆無妨。實為強詞奪理」。從前,有一位在土地訴訟上敗訴的人,因為不服輸而派人去割取爭議田地的作物,但是派遣過去的人卻把行經路上所有的田地、那些與訴訟並無關係的田地的作物也一併割取。質問為何這麼做,被派遣的人表示,就算是要割取爭議田地的作物,也是毫無道理的事情,反正我原本就是打算要做些不好的事情,是哪裡的田地又有什麼關係呢?這樣的歪理實在是太可笑了。

現在臺灣農民組合所做的事情,簡直是更勝一籌,十分缺乏合理性。當你借了錢,一旦期限到來,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當你借了東西,定期繳納租金也是理所當然的事八十情,這可以說是天下共通的法則。一方面租借他人土地工作,一方面又說只要負擔了組合的費用便可以不用繳交租金,這樣的道理,究竟是從哪裡來的呢?四處宣傳這種無法無天行徑的人有錯,相信這種無法無天行徑的人也有錯。倘若今年歉收,五穀不升,希望可以減收佃租金,或是遲繳佃租等說詞,姑且還說得過去;碰巧今年正值大豐收,盈車嘉穗。加入組合的農民,似乎是想用豐收導致米價下跌,生活困難的理由而拒繳佃租。

農民當中有老成練達者,也有意志堅定者。不需要等到夜深人靜時再來思考,那些老成練達的農民,也開始察覺到借用他人土地耕作,沒有不繳交佃租的道理。一開始因為初上賊船,騎虎難下,似乎有不少人表現出猛烈的態度,但是最近聽說頻繁出現想要脫離組合的成員,在組合的幹部之間掀起一陣大恐慌。不過幹部內人才濟濟,策士雲集,這些幹部是會不惜違背舊慣,做出同姓相姦行徑的人,見此狀況便決定重新擬定方針,認為與其針對那些去日不多的老成練達者,不如鎖定年輕氣盛的青壯年成員來思考對策。首先想出吸引那些年輕氣盛的少壯者之方法,便是讓女子加入組合。這項對策,每當有機會實行,皆能收到顯著的成效,這絕非是筆者妄下斷言的臆測。昭和三年〔一九二八〕七月二十四日的《臺南新報》中,可以看見「高雄所謂人才輩出的新女性,是走著比賣春婦還要膚淺的道路之妻子和女學生。不知不覺中就成為野獸的餌食」之小標題,報導文章的大標題為〈農組員的誘惑〉。「在高雄市內本島人婦女與女子之間,似乎有越來越多人因為追求新穎虛榮的憧憬,拋棄身為女性而被敬重的使命,被近代式的邪惡思想俘虜,斷送自己的美好將來。若要舉出這些即將走向滅亡的女性,有高雄市北野町高雄館的愛女簡氏娥(十九)、曾任女教師的張氏玉蘭(十九)、林氏定(二十)、曾氏玉(十九)、陳氏月(二十二)、洪氏火笑(二十一)等,既有為人妻子,也有女學生,其中甚至還有即將要舉辦婚禮的女性,她們都是自毀前程,甚至可以說是走上比賣春婦還要膚淺的道路。這些清純可愛的女性,受到一部分誤解組合使命的成員煽動和誘惑,助長了原本就抱持著的虛榮心態。女性值得敬重的貞操,也在不知不覺中成為野獸的餌食並走向滅亡,卻還驕傲地認為自己是覺醒的女性」。

針對上文,農民組合方面以〈女鬥士的前進,御用報紙慌張,中傷無所不至〉一文回應。「張玉蘭君的違反出版法事件以來,御用報紙的造謠中傷,已是無所不用其極。過去在二十四日《臺南新報》的文章,可說是最為露骨的一篇。當然吾輩女同志與吾輩大眾,絕對不會因為這種程度的中傷造謠而有所動搖或是滋事生非。吾輩同胞已訓練有素,對於御用報紙的認知,已是十分透澈。因此吾輩沒有解釋的必要。在此謹介紹吾輩的女同志如下。林定君,屏東分部組合員,完全沒有接受過教育的女青年,甚為活躍。這次會受到中傷,是在上個月中,接待吾輩同志到他們的村落,與募集組合員座談,除了村落中的幾隻走狗之外,全部的人都加入我們的隊伍之中。張玉蘭君,屏東分部的組合員,就我們所知,他在今年二月中因為與農民組合的關係,而被高雄高女逐出學校,並且被檢舉違反出版法,二審判決為無罪,於去年五月底出獄。檢察官雖然決定上告三審,不過他依舊繼續活動,十分活躍。即使御用新聞極力中傷,但是他仍舊在高雄州下為了活動而四處奔走。

簡娥君為高雄分部的組合員,與張玉蘭君同學年,同樣也是在很早的時候就與農民組合有關係。五月底離開奴隸教育的學校,抽身加入吾輩之團體,現在於高雄州下勇敢地進行活動。葉陶君為彰化分部的組合員,去年底辭去教師工作,勇敢投身農民組合活動,現駐彰化分部奮鬥。洪火笑君,今年二月中加入農民組合,但因家庭未能理解而將他拉回黑暗的家中,疑似遭到監禁。但是他極為勇敢地與家庭鬥爭,據說他的家人也逐漸能夠理解,不久後便能自由進出。其他在御用報紙文章中所刊載的人物,則與農民組合無關。」

如同上文,農民組合的幹部誠實以告。筆者所言,並非妄加臆測,應該也十分地清楚明白才是。這個附有贈品,勸誘加入農民組合的方法,應該是讓血氣方剛的農村青年們情不自禁地蜂擁而上吧。

作者為鳥取縣人,1896年東京高等師範學校畢業後,隔年即來臺從事教育工作。歷職臺灣總督府國語學校助教授、臺灣總督府高等女學校教諭、臺灣總督府師範學校助教授、臺灣總督府警務局囑託等職。

曾經和臺灣學生大談婚禮聘金是否合理、在法院旁聽簡大獅的死刑宣判,也和臺灣的知識分子討論歌仔戲、在臺北周邊地區求訪並記錄臺灣髒話。生涯後期在警務局服務時,有感於執政當局不理解臺灣本島人之民族心理,立意鑽研,蒐集題材,撰寫成一百篇評述臺灣民族性的文章,陸續發表在《臺灣警察協會雜誌》上。晚年致力整理文稿,準備單獨成書,但草稿粗成就因胃癌去世,遺稿由後人整理為《臺灣民族性百談》出版。


書名《臺灣民族性百談》
作者:山根勇藏(1870─1929)
出版社:大家
出版時間:2023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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