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韓劇不算太熟,卻也聽說韓劇真敢拍,舉凡敏感的政治議題、歷史事件、社會案件、官商勾結、財閥鬥爭……還有什麼比這些令人髮指或汗毛直豎更能刺激觀眾的交感神經?都說現實比小說精彩,憑藉這些大尺度的題材,讓我們見識到文化輸出的軟實力,其實正來自於這種對結構的不公與陋習、壓迫人性的醜惡毫不留情批判的生猛夠硬。
提到韓國電影,就不能不提《熔爐》,這部電影證明了成功的藝術作品擁有著撼動社會與改變國家法律的力量。2011年9月上映時連續三週佔據韓國票房榜首,374萬名觀眾進場觀賞,看完後民意沸騰要求政府嚴懲劇中原型案件的性侵案加害人,光州警方迫於壓力組成專案小組重新調查,卻發現當時法律存在對於身心障礙者與幼童的性侵害犯罪,竟只有7年追訴期,使加害者輕易逃脫法網。
韓國民眾無法茍同這個結果,韓國國會也在電影上映後僅37天,在激憤輿論的要求下,票數壓倒性的修訂通過《性暴力犯罪處罰特別法修訂法律案》(又名「熔爐法」),同年12月29日再通過《社會福祉法事業法修正案》,對性侵害身心障礙者與未滿13之兒童所為的性犯罪,提高量刑刑度、廢除追訴期限制,並加重教育人員及福利機構的責任。
此外還有「韓國二二八」光州事件改編的《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去年開播的兩部韓劇《D.P:逃兵追緝令》和《模範計程車》(怎麼又是計程車?台灣小黃滿街跑,卻鮮少見到以運將為主角的社會題材,大概只能想到《運轉手之戀》這樣的喜劇小品,以及不是台灣人拍的《黑金》中取材自1994年台北市長選舉計程車行聚眾鬥毆案件),前者觸及軍中虐兵題材(是否看到江國慶與洪仲丘的影子),後者更是集結了素媛案、鄭南奎連環殺人案、新安郡鹽田奴隸事件、N號房等重大社會案件。
台灣與韓國有著相似的民主化歷程,在解嚴後不久的1989年和1995年也曾拍過以二二八事件和白色恐怖為背景的《悲情城市》與《超級大國民》,然而邁向政黨輪替、政治開放、民主能量更形蓬勃後,兩部描寫二二八題材的影劇作品《天馬茶房》和《燦爛時光》,卻似乎未能在社會泛起多大漣漪。而改編自遊戲、轟動一時的《返校》,比起以鍾浩東事件改編的《好男好女》,前者的主要問題倒不是歷史考究的細節,而是它簡單粗暴的說了許多人知道的白色恐怖樣板事件,卻沒有傳達出人們從這些事件中感受到的情緒。實際上,白色恐怖的恐怖之處,不是中二的明知看禁書有事還看而獲罪,而是在這種氛圍之下自覺或不自覺的不敢看不敢聽不敢說,即使如此,還是不知道什麼時候會觸怒國家怪獸。
不管是為了商業考量討好票房,或是對政治氛圍網軍出征有所顧忌,形式上享有高度言論自由的台灣社會,是不是還有這樣「自我審查」機制的存在?其實韓國影劇也並非全然不受政治干預,《我只是個計程車司機》的男主角宋康昊,就曾因為批評世越號事件以及主演以韓國前總統盧武鉉為原型人物的《正義辯護人》,而在朴槿惠執政期間遭列黑名單封殺,但換了一個總統後,他又能繼續演《寄生上流》。
而Hannah Arendt說過:“The conflict between art and politics… cannot and must not be solved. ” 作為社會的手術刀,藝術無法倖免也無須迴避政治衝突,顛覆社會的力量,就是在「政治不正確」的衝撞中產生,期待台灣出現「真敢拍」的二二八影劇,不妨先向韓國電影借鏡,想像一下「韓劇會怎麼拍二二八」才夠辛辣帶勁,反正政治人物下台很快,但是螢幕上的小人物英雄長存人心。
一、屍速列車:特務殭屍入侵台灣
鏡頭移向1945年9月1日,國民政府尚未正式接管台灣以前,兩名「軍統局」的特務已喬裝身分,偷偷在基隆港登岸,佈建情治系統的情報網路。接著中統局(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調查統計局)、警總(警備總司令部)調查室與第二處、憲兵第四團特高組也隨後入侵,黑白亂咬互相踩線,為了爭功諉過,不同派系的特務系統還會趁機整肅異己,舉報到不同情治系統的「自家人」。
衰尾的台灣人身處孤島,有如乘坐一班亡命的列車。車上率先被咬發作的是如保密局台灣站站長林頂立、擔任忠義服務隊總隊長的地方角頭許德輝等人,披著近似人類的外衣,先是在「二二八處理委員會」中臥底,煽動參與者情緒鼓譟動亂,再編派殭屍警報製造出兵鎮壓的藉口;又向上級亂咬有「棒球隊學生持球棒」(配合電影劇情需要,非真實畫面)已變成殭屍四處劫掠及破壞,在得到陳儀許可取得武器後,便要隊員配戴以「預防不測」,之後再暗中咬出隊員攜帶武器,意圖攻擊國軍,最終多數學生不幸被捕罹難。
更可怕的是,逃到月台上的台灣人赫然發現,原本應該保護人民的軍警全都變成殭屍,有一個打傷醫院院長兼台中縣參議員的殭屍不但受到警察局的包庇,還把整個警局連同局長感染成殭屍,對著前去拘提人犯的法警開槍,公然撕咬法紀(員林事件);全國各地已陷入以「綏靖」、「清鄉」為名的秘密逮捕處決,被押上列車一去不復返。結局就有如電影中留下一個個踽踽獨行的「政治寡婦」和「政治孤兒」,然而這些特務殭屍卻能借屍還魂,群體轉職為國大代表、縣市首長、議員、警察局長、報社發行人、戲院老闆、企業領袖,持續在各行各業吸台灣社會的血,啃台灣民主的肉。
二、寄生上流:還躲在地下室的寄生蟲
鏡頭再轉到1944年,臺灣調查委員會成立,在由其所研擬的《臺灣接管計畫綱要草案》第四條及第四十四條,把受過日本教育,不會說「國語」和不懂「黨義」的台灣人當成被「奴化」的下等人,從法院等各級政府機關趕出去,遺缺當然就由郭冠英等所謂的「高級外省人」來遞補,不僅如此,正如電影情節,還把一家老小親戚五十都帶了進來。根據1945年11月15日《民報》記載:
「臺南法院院長之妻,現為臺南法院檢察處書記官長。該檢察處主任檢察官之妻,則任該法院書記官。台中法院大部分職員,則為該院院長之親戚而『清一色』,即院長妻舅之子三人、妻舅之女婿一人、再其弟一人、妻舅之外孫一人、及其遠房親戚等二十餘人,在該法院任職,占全法院職員約五十人之過半數。又,花蓮港法院院長之妻,現任該院之錄事,花蓮港監獄長之岳父,任該監獄之教誨師,其妻舅亦任職獄內。」
這些「寄生蟲」(我沒有罵人,這是電影原名)的「無智、野人,與未開人無異」(吳鴻麒法官日記),加上彼此勾結攀附,形成緊密的裙帶政治結構,導致台灣人申訴無門,無法信任行政與司法機關能夠秉公維護秩序與人權,才會讓一起查緝私菸案成為街頭喋血,使一起社會案件引爆為全面政治改革的訴求。但台灣人要是敢質疑:「何以公務人員犯罪,司法機關要調查時,還必需請示長官?」就會在二二八事件中「被消失」,即使在國民黨兩度下台的今日,寄生上流的幽靈仍然潛伏在地下室,伺機爬上樓竊取民主的果實。
除此之外,去年爆紅的《魷魚遊戲》也非常具有二二八既視感,只不過被送到神秘組織參加遊戲的並不是債務纏身的魯蛇們,而是擁有財產、知識甚至不知道風向往哪吹就懷壁其罪的「被叛亂者」,高額的「獎金」、「分潤」是給予密報有功的特務或線民而非給參賽者而已。二二八事件的「自新」處遇,就有如簽下比「放棄身體」還嚴重的「放棄靈魂切結書」,而整個社會也被嚇得集體玩起「一二三木頭人」,在內心小警總的監視下動也不敢動。包括影劇藝術等台灣文化要跳出魷魚遊戲眉眉角角的方格子,也許正需要多幾個如戲劇般「敢豁出去」的狠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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