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尺門的辯護人》與Netflix

羅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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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說近期內社群媒體上討論度最高的台灣影視作品,非《八尺門的辯護人》莫屬,這是一部以死刑議題為核心,探討原住民、漁工、外籍移工處境和遠洋漁業的法律政治劇,共有8集,由鏡文學和中華電信共同出品,改編自「第二屆鏡文學百萬影視小說大獎」的首獎作品,原作者唐福睿擔任導演和編劇。

圖片來源:翻攝自IMDb

上架netflix才造成熱議

網路上對《八尺門》的盛讚,不外乎是聚焦在文本或演員的面向,例如,劇情不落俗套,人物刻畫立體、演員演技精湛,特別是為忠實呈現劇中多語言情境對演員施以語言訓練,新加坡籍演員李銘順學阿美族語、台灣演員雷嘉汭學印尼語……等等。這些固然都是此劇成功擄獲人心的因素,但上架Netflix後才造成收視熱潮的現象也值得深究。

《八尺門》於今年7月2日起在公視、中華電信MOD、Hami Video首播時並無太多觀眾迴響,直到在跨國線上串流影音平台Netflix播出後,網路上才湧現大量討論與評價,也在Netflix的八月份收視排行榜中名列第一。公視是傳統的電視通路,不須另外繳費即可收看;中華電信MOD要另裝機上盒,繳費才看得到;Hami Video則是中華電信經營的線上串流影音平台(簡稱OTT TV或OTT平台)。影視作品上架至Netflix後才有較多的網路聲量,是否說明以跨國OTT TV之姿進軍台灣的Netflix已取得在台灣的優勢地位?而傳統的電視通路不再是主流?

OTT TV漸成收視主流

首先釐清OTT TV是什麼, OTT是Over the Top的簡稱, 舉凡透過網際網路向使用者提供內容、服務或應用,都可以稱作OTT,例如社群媒體、即時通訊、雲端服務、線上音樂、線上影音。OTT TV特別指的是透過網際網路傳送影音內容的平台,也可稱為線上串流影音平台,或簡稱OTT平台。使用者不需另外訂閱傳統的線纜或衛星,只要有可上網的載具,例如平板、筆記型電腦/桌上型電腦、連網電視等就可觀看OTT平台。影音內容則以串流(streaming)或隨選視訊(VOD)的格式提供。

經營模式主要有訂閱(SVOD)、搭配廣告(AVOD)、計次(TVOD)等等。台灣現在較著名的OTT平台業者,有無線電視創設的類型,例如民視的四季線上影視、公視的公視+,也有電信業者創設的類型,例如中華電信Hami Video、遠傳的friDay影音、台灣大哥大的myVideo;新興業者則有Li TV、KKTV等等,跨國業者則有Netflix、Disney+等等。

在OTT 平台的衝擊下,世界各國都面臨有線電視的剪線潮,越來越多人退訂有線電視轉向OTT平台,台灣也有同樣的趨勢。全台有900多萬家戶,根據NCC在今年8月公布的資料,今年第二季的有線電視訂戶減少至459萬3千多戶,連續23季下滑,有線電視普及率降為50.11%,創下歷史新低,和去年同期相比,年減10萬戶,年衰退2.14%。

若再根據NCC發布的「111年傳播市場報告」來看民眾主要收視來源,歷年來有線電視都是台灣民眾主要的收視來源,但若比較2022年與往年的資料,雖然民眾最主要的收視來源仍是有線電視,但2022年次高的收視來源為OTT ,而往年的次高收視來源為無線電視,之後是MOD。換句話說,民眾以OTT平台為主要收視來源的比例在2022年首度超過無線電視與MOD,顯示OTT平台的普及率逐漸提高。

OTT TV之中以Netflix最具優勢

該份報告也顯示去年全國OTT TV收視群中,有49.8%是付費訂閱,比例創下新高。在OTT平台付費訂閱上(複選題),最多人付費訂閱的是Netflix(44.8%),第二為Disney+(15.2%),再來是愛奇藝(2.2%)、Hami Video(2.2%)、friDay影音(2.2%)、KKTV(1.5%)、Apple TV(1.1%)、HBO GO(1%)、LiTV(0.9%)、myVideo(0.6%)、CatchPlay(0.5%)。目前沒訂閱者達47.2%。

從以上資料得知,若以整體OTT平台產業來論, Netflix相較於其他OTT平台,具有先進者優勢,雖然近期也面臨好萊塢罷工的壓力,用戶數成長停滯等問題,但與台灣本土OTT相較,Netflix仍具有片源多、類型多,也具有資料分析、推薦機制較佳等技術優勢。

Netflix在台灣的優勢並非只在通路端,也表現在內容產製端。挾著國際大資本來台的Netflix,無論是投資台灣影視作品,或購買台灣影視作品版權,都是台灣史上罕見的大手筆。過去台灣電視台製播的本土劇、偶像劇一集往往成本不到兩百萬,而在Netflix播出的台劇,一集製作成本動輒五百萬以上,甚至上千萬。Netflix進軍台灣,與近年來台劇製作規格的變化,有一定程度的相關。為追求利潤極大化,賺更多錢,許多台劇在開發階段,就試圖和Netflix談合資合製,或賣獨家版權給Netflix,這樣自然就提高製作規格以符合Netflix的標準。

Netflix之所以能出高額資金或版權費,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第一是Netflix採取訂閱制,使用者每月都必須支付訂閱費給Netflix才能觀賞內容,訂閱制使Netflix有穩定的現金流,能負擔高額的製作成本和採購成本。第二、Netflix以全球為市場,擁有數億使用者,這樣的規模讓Netflix能支持更大的投資;也為了滿足全球不同地區和文化的觀眾,就必須投資在內容產製或購片。第三、為吸引更多人訂閱,或留住既有用戶,Netflix注重原創內容、製作獨家的電影、電視劇和紀錄片,也為了保持競爭力,Netflix願意為高品質的原創作品支付高額的製作費用。

Netflix策略的改變都會影響台灣影視產業

但Netflix的高價策略並非一成不變,Netflix進入台灣已7年,從一開始投資或購片策略的積極大方,到近年來的相對保守,每每策略轉變無不震盪台灣影視產業,據說看好Netflix的買氣還在排隊等著擠入Netflix購片清單的台劇就有上百小時,賠錢賣出的案例也不在少數。這說明了影視產品的不確定性從產品開發到產製、發行等各環節都可能發生,OTT平台端的出價和購買的權利範圍更是無法預測。更重要的是,Netflix也影響台劇的製作方向,有些台劇為了爭取Netflix的青睞,刻意迎合Netflix偏好的犯罪、驚悚或血腥等特定類型,這對台劇的多元性來說並非好事,台劇大爆發若只是量的意義,而不是質的改變,也不是觀眾所樂見。

最後,必須要談到Netflix國際平台的意義。已有許多論者指出運用Netflix國際平台優勢,可讓國際看到台灣,進而發揮影響力。台灣目前最典型的例子就是《人選之人─造浪者》,這齣政治幕僚職人劇由執導過《我們與惡的距離》的林君陽導演,共有8集,劇中對台灣政治生態和選舉文化有精準寫實的呈現,收視熱潮也意外引發台灣的me too運動。

此劇由公視和大慕影藝合資合製,Netflix取得全球權利,也取得在台灣首播的權利,按照協議,出資者之一的公共電視,在Netflix於4月底首播的半年後才能在電視頻道播出《人選之人》。也就是說,想要免費收看《人選之人》的觀眾,今年10月底才能看到。公視讓利的主因就是看重 Netflix國際平台的影響力,希望藉由此劇在Netflix的播出,讓全世界認識台灣的民主,事實也證明超過190個國家與地區的觀眾藉由Netflix看到《人選之人》。而另一個實質的意義則是賺錢,Netflix的高額版權費不僅讓公視的投資回收,還可讓公視往後能做更多的優質內容。《人選之人》的例子也凸顯OTT時代中的公共媒體必須在服務本國電視觀眾和彰顯台灣價值之間取得平衡。

台灣必須提出更清楚的OTT政策

然而,如前所述,Netflix策略搖擺,台劇想透過Netflix來增加台灣的國際能見度,可遇而不可求,以《八尺門》為例,Netflix僅購買台灣和東南亞地區的版權,原定透過Netflix的國際平台,使移工、漁工等國際性議題得到更多關注和發酵的理想,就未必能實現。況且少了Netflix全球版權的挹注,鉅額投資的回收狀況也不如預期,所幸該劇獲得文化部2千萬電視節目製作補助,才勉強損益兩平。

為面對國際OTT主導平台內容的台劇困境,文化部才剛公布「匯聚台流文化黑潮計畫」,推出「國際台劇徵案」,徵求對象為每集製作成本至少新台幣一千萬元、或總製作成本1億元以上,具有國際性和市場性的台劇,目的在提升台灣內容的國際競爭力與影響力。文化部強化內容產製的政策固然值得肯定,但台灣政府也必須認清OTT時代的產業鏈變化,提出更清楚的OTT政策,以自己的OTT平台來帶動內容產製,而不是依賴國際資本,受制於他人,這是叫好又叫座的《八尺門》帶來的啟示。

作者國中時綽號為費雯,大學念台大經濟系,研究所念新聞,於日本京都大學取得經濟學博士學位,曾任公共電視研究員,現在在傳播學院教書。關注各國影視產業發展,也喜愛追劇以及考察各種庶民史,相信數位時代中仍存在著具支配力的媒體,因此需要公民持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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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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